晴時多雲

向超商、銀行繳水電瓦斯費 發票延後開立

2015/12/17 12:43

水電瓦斯等公用事業明年元旦開始須開立發票。民眾若經由超商或金融機構代繳,發票則會於公用事業收到款項後3日內開立。(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水、電、瓦斯等公用事業明年元旦起將開立發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屆時民眾若是至公用事業臨櫃繳款,發票當下就會開立,若是經由超商或金融機構代繳,發票則會於公用事業收到款項後3日內開立。

北港稽徵所表示,公用事業明年起將開發票,為避免民眾誤解公用事業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特別說明發票開立時間點。

明年起,民眾如果是至公用事業營業櫃檯繳費者,開立電子發票時點為「收款時」;民眾若是於代收費用單位(超商或金融機構)繳費(含信用卡、ATM或金融機構轉帳扣款等)者,公用事業最遲會在匯齊代收費用單位發送繳費資訊及轉付用戶繳納款項之日起3日內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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