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開罰!澄清湖車禍詐領案 金管會懲處七保險公司

2015/03/03 20:16

金管會今天發罰臺銀人壽等七家保險公司,財務核保不實,圖為保險局長曾玉瓊。(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去年底,檢警宣布偵破高雄澄清湖吳姓男子車禍死亡,涉有共謀詐領保險金案。金管會昨天依<保險法>規定,基於財務核保不實等缺失理由,對臺銀人壽等7家承保公司開罰,處分包括60萬元或180萬元之罰鍰,解除核保人員職務及限制其相關業務。這也是金管會首度同一時開,罰最多保險公司。

被金管會重罰的7家保險公司,包括為臺銀壽、新光壽、中信壽、全球壽、國泰產、兆豐產與泰安產險。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警方調查這起離奇車禍事件,發現可能涉及詐保,所以,特別針對這7家保險公司瞭解其招攬,及核保理賠作業是否涉有疏失進行瞭解;結果,確實沒有執行保險通報查詢機制、未確實查證被保險人職業及收入金額等重大缺失,已經有礙公司健全經營之虞。

首先,在罰緩方面,全球人壽的疏失情節較低,未依規定執行通報查詢機制,僅被開罰60萬元,但其餘6家,明顯未落實財務核保,情節較於嚴重,金管會每家均開罰180萬元。

7家保險公司合計遭金管會開罰金額,合計有1110萬元。

其次,在保險公司業務遭到限制方面,包括:國泰壽遭到開罰停止受理新銷售之團體傷害保險契約;新光壽遭停止受理「投資型壽險新契約」;臺銀壽停止受理的「房貸壽險新契約」等。上述這些限制措施,除非保險公司提出的改善計劃,仍獲得金管會認可點頭,始得恢復。

至於相關案情發展,張玉煇表示,詐領這部分屬於檢警的調查權限,金管會這次開罰7家,僅針對財務核保不實等重大缺失,而非詐保。

保險局強調,保險業應確實建立並有效落實財務核保機制,以共同防阻道德危險案件發生,維護保險業專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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