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經濟部長郭智輝頻頻強調風電目標是如期併網,先前已大刀闊斧收回潛力場址海峽一風場開發權,並指示區塊開發三之三期選商草案擬在本月底出爐。但因三之一、三之二期風場恐因排程過近,導致原已緩慢的融資進度更加難行;經濟部次長賴建信昨表示,評估選商草案公告尚需一點時間,希望給予適宜的時間鋪排,有助於推動未來風場順利運作。
眾多風電開發業者間主要爭執點在於三之三期選商時間點如果過早,將影響三之一、三之二期風場與企業洽談CPPA(企業購售電合約)的順利度,目前緊急呼籲經濟部盡快公布三之三期選商草案的開發商,都是手上未握有三之一、三之二期風場開發權的開發商,包括沃旭能源、天豐新能源等。
賴建信昨表示,能源署持續盤點業者、地方政府的意見,評估草案公告尚需多一點時間,「給大家比較適宜的時間鋪排,對未來工作也有幫助」。
風電圈人士直言,政策必須有持續性,能源署對風場開發的裝置容量都有規劃排程,安排要供應企業哪一年度的綠電,三之三期併網時間約在二○三○至二○三二年,假設收回融資不順的三之一、三之二期風場擠進三之三期選商,原先規劃綠電上線的時間點也會延後,且還要考量國際地緣政治變動的外部風險,例如二○二二年烏俄戰爭後掀起歐洲搶船潮,燃料、鋼料成本高漲,都推升了風場建置成本。全押在三之三期,徒增「蛋放在同一窩孵」的高風險,三之三期重要但較不迫切,排解三之一、三之二期難題才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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