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歐宇祥/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彩色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等貨物稅可望走入歷史。家電通路商燦坤採購長李榮森指出,減免後當然會反映到售價上;只是業者期待應擴及家庭常備、且貨物稅與單價都較高的冰箱、空調,也能免稅或減稅。
業者坦言,從使用狀況來看,除電視機外,目前其餘三種家電的使用率都極低,對民眾與家電通路商而言效益不大。針對電視的貨物稅調降,家電通路燦坤、全國電子都認為可刺激消費者買氣,李榮森說,電視機本需徵收十三%貨物稅,在減免後原廠會調降商品定價,有望刺激消費;不過,單純的顯示器本就不需徵收貨物稅。
全國電子指出,在此次減免貨物稅的品類中,錄影機、電唱機等屬於較利基的品項,電視仍為銷售主力商品之一,稅負減免將有機會反映在終端價格,進一步帶動民眾換購新機或升級大尺寸、智慧顯示設備的意願,對整體銷售動能有正面效益。
李榮森強調,仍希望貨物稅調降範圍可擴及冰箱、空調等主力家電;根據貨物稅條例,電冰箱課稅十三%,住家或小空間常用、使用電力調節氣溫的冷暖氣機課稅二十%,而商辦大樓常用、中央空調系統型的冷暖氣機則課稅十五%,單價高、貨物稅也較高。
業者也期望高能效節能家電可以納入免貨物稅或減稅範疇,除可減輕民眾的負擔,更可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政策,促進舊機汰換、加速提升用電效率,若可與節能補助政策相互搭配,將更具政策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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