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台灣科技法學會理事長劉尚志昨表示,台灣過去是很多西方科技流到中國的渡口,繼續下去將對台灣非常不利;目前國安三法與投審法規的設計,無法有效保護台灣國安及敏感資訊。交通大學科法所教授林志潔也呼籲,台灣應參照美國打造「台版FIRRMA(外國投資風險審查現代化法案)」,納入關鍵基礎設施及不動產之管制。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則認為,香港就是中資進入台灣的跳板,之前遭金管會撤資的中資購買大同案就是例證;目前美國已否定香港獨立經濟地位,立法院應修正「港澳條例」,讓港資在台適用中資規範。
世界各國相繼針對投資審查加強立法,包括美國「FIRRMA」及日本「外貿法」等,都對中國投資特別關注;歐盟的「外資審議法」加強關注關鍵技術、基礎設施、技術流失等面向;澳洲也通過外國勢力透明法,針對利益團體特別登記掌握。
相較之下,劉尚志指出,國安三法未特別針對投資審查,無法有效保護敏感資訊;僑外資投資基本上仍採事後報備,十%以下股權都不必申報等,成為明顯漏洞。
林志潔表示,台灣投資審查能量應修法提升,首先應讓外資跟中資合併審查,避免對三十%中資認定疑慮問題;其次是金管會與投審會調查權應增強,且應增加罰則。
她建議參照美國打造「台版FIRRMA」,納入關鍵基礎設施及不動產之管制,且採取交易「原則自願申報、例外強制申報」,搭配主管機關及總統可撤銷交易的權限;此外,因中資認定有難度,也應參考美國的跨部會管制方式,建立更有效的調查與監管機制。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免費訂閱 《自由體育》電子報 熱門賽事、球星動態不漏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