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內政部與經濟部推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明定新建、增建或改建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建物應強制設置太陽光電,不少民眾關心安全、房價轉嫁與維運三大問題,太陽光電永續協會則表示,新制度都有相關嚴謹規定,民眾不用過度擔心。
在安全方面,不同於一般屋頂加蓋鐵皮,新制法規嚴格強化結構安全,光電模組必須通過相當於17級風力的機械負載試驗,系統結構皆須經過專業技師簽證,具備高強度的耐候實力,當面臨天災導致外部電網中斷時,具備光電與防災型儲能的建物能自主維持基本民生用電,讓大樓變成「分散式微型發電廠」,法規也要求系統每兩年須進行結構及電氣定期檢測,確保長期安全。
第二,部分民眾擔憂房價遭轉嫁,太陽能永續協會解釋,目前光電系統建置成本僅佔現代大樓總體建築成本的1%以下,比例極低,且光電具備「自主回本」特性,透過綠電憑證或發電躉售,即可全數回收初期投入成本,此後長達十餘年的發電收益,將全數轉為社區公共基金,長期來看反而是幫住戶省荷包,讓房產增值的「綠色資產升級」。
此外,為避免光電設備在幾年後因逆變器損壞或缺乏維護而變成「頂樓孤兒」,協會指出,光電設備已正式納入成屋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範,建商於設備移交管委會或所有權人前,須依法完成設置者變更,並提供設備登記文件、電氣承裝業及專業技師簽證等資料,作為設備驗收及後續管理依據,讓管理權責明確、程序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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