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表:記者黃佩君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農地工廠合法化的「三一九」大限將屆,未申請納管者屆時將斷水斷電,目前已有二.六萬家申請納管、約占七成;經濟部日前發文公告大限延至三月二十一日,呼籲未申納的一.二萬家廠商儘速申請。
「工廠輔導法」修法制定今年「三一九」大限,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前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在大限前須依法納管,否則將斷水斷電;經濟部日前公告由於適逢週末,申請時間可延到三月二十一日下午五時,經濟部強調,因期限為工輔法母法所訂,絕無延長規劃。
經部︰絕不再延長期限
經濟部表示,迄昨已有二.六萬家申請納管,占全數三.八萬家約六十八%,一.二萬家、三十二%尚未申請;另有七千家過去已申請臨時登記者目前進入轉為特定工廠程序,全數應納管工廠共四.五萬家。
對於部分工廠表示因經營規模不大,難以準備文件或先繳納管金等難題;經濟部表示,地方政府已地毯式通知業者,只要勾填納管申請書表達意願,就可確保資格,並不需先繳交納管金;而對廠房面積大於一千平方公尺的未登工廠,地方政府也已訪視並現場協助業者填寫申請。
增加地方政府彈性審認空間
此外,去年因農委會公布「農產業群聚地區」,導致部分符合低污染資格的未登業者無法申請納管;經濟部已通函解釋增加地方政府彈性審認空間,若在區內但符合三項資格者,仍可申納。
一是生產產品供農業生產經營、服務或加工過程使用,並占五成以上者;二是若未登工廠與既有建築用地形成聚落,總面積達一公頃以上者;三是位於既有建築邊緣之土地,以二十公尺認定。
之前傳出符合資格工廠申請,卻遭地方政府未審查即直接駁回;經濟部表示,已與地方政府溝通解決,後續農委會將與地方工業主管機關合作,協助業者申請與認定。
經濟部強調,大限屆滿後未納管工廠將斷水斷電,絕不寬貸;而納管有不少利多,除了保障特登業者可申請合法水、電,更保障工廠營運至二○四○年三月十九日,免受建築法、都計、國土等法規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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