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李坤城稱,收到一名學生陳情,中了發票特別獎1000萬卻被國稅局認為可能有「營業人」的身分而無法領取,最後結果逆轉。(圖擷自李坤城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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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應徵家教網 60元媒合手續費發票中1000萬獎金差點領不到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李坤城今日於臉書曝光一案例,一名學生憑藉籃球專長應徵家教,某家教網所開的媒合手續費發票,對中1千萬統一發票獎金,卻因「身份」被判定為「營業人」而無法兌領,最後結果雖然大逆轉,但是國稅局表示,確實有些情況不得領獎。
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的目的,在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統一發票,以防杜逃漏稅捐。為維護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1項第9款規定,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國稅局說,該名學生一開始無法兌獎,主要是被外轄機關認定其身份為營業人,但是後來查核後,發現該生確實有在擔任家教,且沒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當事人爲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之營業人,所以最後還是發給他千萬獎金。
國稅局舉例,像是民眾透過蝦皮、雅虎等平台銷售物品,支付的平台交易手續費或是網站服務費等發票,即使尚未辦理稅籍登記,因為是營業人,無法兌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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