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北市房價所得比攀升 中市創新高

2016/05/08 06:00

根據最新資料,去年第四季台北市房價所得比高達十五.七五倍,是調查以來第三高,等於要不吃不喝十五.七五年才能買房。(資料照)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民眾想要靠自己買房,負擔仍相當沉重!根據最新資料,去年第四季台北市房價所得比高達十五.七五倍,是調查以來第三高,等於要不吃不喝十五.七五年才能買房;新北市房價所得比也攀升至十二.六六倍;台中市則升至八.九倍,創下調查以來最高紀錄。

北市買房 得不吃不喝16年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去年第四季全國房價所得比八.五一倍,較上季略減○.○一倍。六都之中,台北、新北、台中的房價所得比分別為十五.七五、十二.六六及八.九倍,較上季加重○.一五、○.一二及○.三五倍;桃園、台南及高雄的房價所得比分別為七.五、六.七四及七.八七倍,較上季減○.一九、○.○六及○.○三倍。

其中,台北及新北屬於房價負擔能力過低地區;桃園、台中及高雄則屬房價負擔能力略低地區;台南則屬於房價可合理負擔地區;至於房價負擔能力最高地區則是基隆市與屏東縣,房價所得比分別為五.二九及五.四倍。

13縣市房價較低 月入6萬合理負擔

以家戶月所得六萬元為例,若以二十年期本利均等攤還方式、貸款成數七成、固定利率一.八九五%及貸款負擔率三十%等條件設定,約可合理負擔房屋總價五一三萬元以內的住宅;而去年第四季中位數房價低於五一三萬元的縣市,包括台南市、宜蘭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基隆市、嘉義市等十三縣市。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房價所得比」用以分析房價與所得的關係,但十五倍的購屋負擔實務上很難發生,因為在台北市購屋的首購族,多數有父母幫忙負擔。他建議,政府應加速推動公宅,推出讓民眾能夠住得起的住宅政策。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則指出,要降低房價所得比,不僅是房價的調降,更重要的是薪資增加,一消一長才會更為有感;因此,不應僅強調房價的壓力,改善國內低薪問題也是一大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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