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美河市釋憲案 監委要大法官踹共

2015/10/04 06:00

〔記者李欣芳、陳慰慈/台北報導〕美河市聯合開發案近來鬧得沸沸揚揚,引發查案監委關注,監委王美玉、仉桂美與林雅鋒三人日前會商此案時認為,美河市開發案是政府強徵民地導致民眾遭受財產損失,原公有土地比例高達九十九.二四%,私有土地僅佔○.七六%,竟透過聯合開發的權益分配,導致高達六十九.二五%的公有土地轉為私有,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台北市政府本來應拿到七成,卻反過來是七成轉為私有,這樣的權益分配根本是倒果為因!

據了解,三位監委會商,認為美河市案的土地徵收,涉及侵害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意旨,確有違憲之虞,而第四屆監察院已在去年七月就此案提出釋憲,王美玉說,她納悶為何大法官會議還沒有就監察院的釋憲案做出解釋?

司法院︰過程秘密無法說明

對此,司法院回應,確實大法官會議至今仍未對監院提出的美河市釋憲案做出解釋,但因釋憲過程是秘密的,無法對外說明原因。

仉桂美表示,監院仍在等待大法官對監院的釋憲案做出解釋,由美河市案顯示,未來的聯合開發案要很慎重,土地的徵收要基於必要性,以損害最小為原則,且要合乎比例原則。

監察院在去年七月第四屆監委卸任前,由當時調查美河市案的監委馬以工、李復甸、林鉅鋃等人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認為政府以興建捷運為由,強制徵收民間土地,卻將部分土地轉給建商興建十六棟大樓轉售私人,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規定,不過因行政部門的意見與監察院見解不同,馬以工等人因此聲請釋憲。

監院釋憲案遲未做出解釋,另一件釋憲案卻搶先出爐,司法院大法官在九月廿五日做出釋字第七三二號解釋,宣告「大眾捷運法」第七條等三規定違憲,聲請釋憲的美河市地主一度喜出望外,認為有助再審爭取補償,但身兼大法官的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九月卅日卻稱北市府當初徵收美河市的土地並非毗鄰地,不在違憲範圍內,未來美河市地主「沒辦法聲請再審」翻案。

監委︰蘇永欽不應評論個案

王美玉表示,對於蘇永欽的談話,她很意外,蘇為何說媒體報導的第七三二號釋憲文指美河市的徵地違憲,媒體的報導「沒有一家是對的?」是媒體在玩「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嗎?」如果媒體九月廿五日的報導都猜錯,為何蘇永欽要到九月卅日才對外說明?至於蘇永欽有關美河市地主「沒辦法聲請再審」翻案談話,王美玉也說,蘇永欽不應對個案做出評論。

北市府︰已交由廉委會處理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監委王美玉、仉桂美與林雅鋒三人就美河市開發案會商,認為此案不僅政府強徵民地,原公、私土地比例逾九十九比一,權利分配後,六十九.二五%的公有地竟轉為私有,完全不符比例原則。另監察院民國一○一年也曾就此案對北市府提糾正案,認為北市府棄守逾一百億元利益,對此,北市府副發言人黃大維僅回應,此案已交北市廉政委員會處理,未多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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