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卡債還不起 有得商量

2005/03/22 06:00

記者李靚慧╱專題報導

民眾愈來愈習慣「先消費、後付款」的消費模式,但如果消費過度,個人的還款能力無法負荷,甚至連銀行規定的最低應繳金額也繳不出來,小心!銀行的催收人員馬上就會找上你。

儘管各銀行的催收規定有緊有鬆,但只要民眾該繳的錢,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銀行的催收人員雖然不會立即找上門,卻會開始跟你先建立「聯繫管道」,以免欠了太久之後,真的要找上門時卻找不到人。多數銀行業者均認為,到期未繳的信用卡逾期帳款,未必是持卡人的故意行為,因此,初期大多數是以簡訊、電話等方式,通知持卡人有卡款逾期未繳,如果通知後還是不繳,接著就會出動「真人」,「專人服務」打電話提醒持卡人繳款。

根據銀行的觀察,通常多數的延遲繳款,會在30天內解決,但有約10%至20%,會繼續延遲至2個月(60天)以上,針對這些超過2個月的延遲繳款,銀行就會派員以更嚴肅的方式催討,並向持卡人分析嚴重性。銀行業者指出,如果欠款超過3個月(90天),就會寄發存證信函,並且將個案轉交法務部門催收,除了繼續向本人催討,也會試著拜訪債務人的周邊親友協助。

由於多數欠款大部份能在發生後90天內追回,因此,銀行初期的催收工作,通常由自行人員進行,除非是經過多次催討,或超過180天的逾期欠款,才會委託專業的催收公司協助處理。而雖然因為個人消費過度,導致無力償還負債的情形時有所聞,但銀行業者觀察,高達8成的債務人,有個人無奈的因素,例如家庭發生變故、失業等突發狀況,銀行基於「盡快拿錢回來」的目的,也願意與債務人坐下來協商,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慢慢償還債務,所以,呼籲身上背負債務的民眾,不要逃避並且勇於面對問題,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

以卡養卡 越補越大洞

記者李靚慧╱專題報導

王太太是一位家庭主婦,由於喜愛購買名牌,不知不覺積欠了近40萬元的信用卡債務,無力償還,最後銀行委託催收公司追討,更差點因此婚姻破裂,經由催收公司居間協調,王先生同意,將王太太的欠款分成12期繳納償還。

上述的個案,只是眾多催收個案中的一例,根據專門接受銀行委託催收的元誠國際資產管理公司統計,有近8成的債務人,欠款都不是只欠一家銀行的錢,因此,債務人如果又去辦現金卡來還信用卡,最後只會讓自己的債務愈滾愈大。

那麼已經背負了大筆的債務要怎麼辦?元誠國際指出,如果債務人本身有不動產,或是家人有不動產,建議辦理利息最低的不動產抵押借款,先把信用卡、現金卡等年利率可能高達20%的債務還清,可大幅降低利息的負擔。如果沒有不動產,可以考慮標會方式,但要參加自助會之前,也應先注意是否有倒會的風險,另外,如果能向親友借款,也是不得已但是可行的方式之一。

如果上述的方式都不行,可考慮銀行推出的代償專案,催收業者指出,大多數的銀行,對於有誠意解決債務,卻無法立即償還的客戶,多願意給予分期償還或降低利息,但最重要的治本之道,就是債務人須改變個人消費習慣。

找妹妹催債 手到擒來

記者黃美惠╱專題報導

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競爭激烈而趨於氾濫,消費者萬一不懂得處理個人債務,最後的結果恐怕難逃催收找上門的命運,根據催收人員的經驗,面對銀行客戶,只能「鬥智不鬥力」,有時還會特別請出年輕妹妹、二度就業的媽媽,或是老老的「阿公」等「高手」出面,才能突破債務人的心防,順利地把錢要回來。

雖然說「欠債還錢」本是天經地義的道理,但銀行銷售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產品時,沒有向客戶要求任何的擔保品或保人,催收難度自然就比較高,根據外商銀行主管透露,處理催討欠款時,銀行內部通常會先請催收、法務人員處理債權,期間為3至6個月不等,而過期太久或無法催收的個案,才會採取委外的方式處理。

根據元誠國際資產管理公司統計,在該公司受理的100萬件催收案中,有7成以上是信用卡族的欠款,其中又有6成持卡人的年紀在35歲以下。另一家專門接受銀行委外催收的公司主管表示,面對銀行客戶最好是「智取」,或發動「溫情攻勢」,尤其有時候債務人比催收員還兇,或死命地裝窮,催收員更必須小心攻防才能有效達成催收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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