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琪芳╱特稿
財政部昨日正式發出解釋令,說明土增稅「長期持有減徵」後的稅率,不僅與財政部之前對外說明的稅率差距甚大,稅收損失也減少1半,立法院3讀通過的這項條款,影響民生甚鉅,卻連財政部都搞不太清楚,凸顯倉促立法的問題。
財政部提出「土地稅法修正草案」,原本只要將土增稅永久調降至20%、30%、40%,沒想到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時,卻橫生枝節,前親民黨立委殷乃平等人,突然提出「長期持有減徵土增稅」條款,讓財政部措手不及。
立委提出的這項條款,表面上是為了照顧農民及一般民眾,但農業用地本來就免土增稅,一般民眾的自用住宅用地,則可享10%優惠稅率及重購退稅,根本就用不到「長期持有減徵」的優惠,真正受惠的,只是持有多筆土地的富人及企業。
也因為「長期持有減徵土增稅」條款是立委倉促提出,未經充分溝通與討論,因此,不僅財政部,就連立法通過該條款的立委,都有不同的解讀,在該條款未立法通過前,財政部原本表示,長期持有減徵後,持有40年以上者,土增稅率將降至12%、18%、24%,每年稅收損失150億元以上。
不過,該條款立法通過後,包括殷乃平等提案立委出面說明,財政部在「研究」立委的說法後,大幅調整土增稅率的計算方式,持有40年以上的土地,減徵後土增稅率為20%、26%、32%,每年的稅收損失也減少1半。
對於土增稅長期持有減徵後的稅率,財政部前後說法有如此大的差距,只能說這項立法完全出乎財政部的意料,不僅提案倉促,立法意旨也不清楚,連財政部都搞不清楚法條的內容,更遑論一般大眾了,這樣的立法品質,實在令人質疑。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