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昨預告修正「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將原本僅發放獎狀或獎座,改為發放現金獎勵,檢舉人最高可分得實收罰鍰二十%,一年上限一八〇萬元。(資料照)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為打擊「洗產地」,經濟部昨預告修正「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將原本僅發放獎狀或獎座,改為發放現金獎勵,檢舉人最高可分得實收罰鍰二十%,一年上限一八〇萬元,同時新增檢舉人保護機制,提升民眾檢舉意願。
經濟部貿易署表示,過去對檢舉人多以精神性獎勵為主,但部分業者透過更換標示、重新包裝或簡單加工等,將進口貨品偽標為「台灣製」再出口等洗產地行為,為擴大查處違規,以獎勵機制提高檢舉誘因。
根據草案,檢舉經查證屬實且處分確定者,依實收罰鍰二十%發給檢舉人獎金。檢舉人同年度領取的檢舉獎金總額,不得超過一八〇萬元;同一案件二人以上聯名檢舉者,獎金平均發給。
新制強化檢舉人保護機制,明定檢舉人的檢舉資料以密件保存,並禁止第三人閱覽或抄錄,以保障檢舉人權益。透過「獎金、保護」並進,可提升民眾檢舉意願,也對違規業者有更具威嚇力的監督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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