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前董事長林孝信(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產建材實業前董事長、董事林孝信實際掌握國產、中興保全等公司經營決策,被控與次子林建涵及國產董事林泰宏等3人,於處分國產實業的孫公司「福建水泥」資產,以及買回國產庫藏股前,在內部人禁止交易股票期間買股,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審結,依內線交易罪將林孝信判處2年徒刑、緩刑4年,支付公庫200萬元,林泰宏判刑3年2月,林建涵無罪。得上訴。
處分南市土地 又陷內線疑雲
不過,林孝信今年3月又傳內線交易,北檢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林孝信及國賓影城董事長張中周等7人,起因是去年1月國產發布其子公司「欣睿信資產開發公司」的重訊,公告將處分台南市東區1260坪土地及4000多坪建物,總交易金額16.3億餘元,處分利益約10.4億元,檢調懷疑林孝信等人提前獲悉訊息,搶先進場買股,北檢偵辦中。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林孝信於2019年9月任國產董事時,得知國產將處分福建水泥資產,以及2020年3月國產計畫收購庫藏股前,於確認重大消息時點後、公告前的內部人禁止交易期間,2度內線交易買進國產股票,林孝信獲利245萬餘元,林泰宏1萬9000多元、林建涵更是僅106元,2人獲利雖少,但仍踩到內線交易的紅線,北檢起訴3人。
北院審理後認為,林孝信已自白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犯後態度良好,考量一時失慮致罹刑典,2罪併判2年並予緩刑;林泰宏否認內線交易,辯稱他當時只知福建水泥廠「可能成交」並未確信,沒有犯意,但未獲採信,判刑3年2月;林建涵則被認定是持續少量、依比例掛單購買國產和中興保全股票,且未要求特定價格與數量,無從證明他知悉收購庫藏股消息才進場,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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