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59萬人領不到基本工資?最常見4種狀況

2023/10/29 05:30

以今年七月底勞退提繳工資統計來看,其中有59.1萬人更低於2萬3100元。勞動部歸納主要有四種狀況,雖有些並非雇主違法,但也有不少是侵害勞工權益,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提出申訴。(示意圖,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明年基本工資確定月薪調高至二萬七四七○元,但以今年七月底勞退提繳工資統計來看,有二四三.五萬人低於二萬八八○○元,其中有五十九.一萬人更低於二萬三一○○元。勞動部歸納主要有四種狀況,雖有些並非雇主違法,但也有不少是侵害勞工權益,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提出申訴。

勞動部解釋,勞工若發現每月進帳工資沒到「基本工資」,最常是因為「扣除勞健保費」。勞保保費是由雇主負擔七成、勞工負擔兩成、政府支付一成,若雇主把他該負擔的七成保費,也算進基本工資內,並在薪資中扣除,這樣雇主就違法;而另兩筆是由雇主代扣,若扣完之後工資不到基本工資,這種情況雇主並無違法。

第二種狀況是雇主「有條件」給予基本工資。例如將「全勤獎金」納入,舉例來說,若今年基本工資二萬六四○○元,是指勞工每日工作八小時、每月四十小時的工作所得,但如雇主要求,每月基本工資包括三千元「全勤獎金」,一旦遲到、請假就沒有全勤,得扣除三千元全勤獎金,這樣雇主就是違法。

第三種狀況是因請假導致領不到基本工資。目前除了例假日、休息日,及依據年資累積的特休假,還有國定假日,工資應由雇主照給外,勞工其他因病請的病假、有事請的事假,都得扣薪;根據「勞工請假規則」規定,一年內三十天的病假扣除半薪,請事假是可「不給工資」,由於勞工額外請假的確沒有工作,雇主將未出勤工資扣除,導致未領到基本工資,雇主並未違法。

第四種狀況是採「按件計酬」勞工,勞雇雙方若約定按件計酬、但「按月」結算,勞工每月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工作的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但若是按件計酬、「按日」結算,其日薪在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不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乘以工作時數的金額,就不算違法。

◎新聞辭典:工資的定義

最低工資的規定明定於勞基法第21條,「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各類計算方式採現金或實物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

勞基法第30條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也就是說,在這工作時間獲得的報酬,不包括加班費或特殊狀況下獎金,月薪最低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今年為2萬6400元、明年為2萬7470元。(記者李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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