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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將修法/房地合一稅收 至少10%挹注住宅基金

2023/01/30 05:30

財政部春節前預告修法,住宅基金可望獲房地合一稅收至少百分之十的挹注。(資料照)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根據「所得稅法」規定,「房地合一」稅收應用於「住宅政策」及「長照支出」;然而,自房地合一稅上路以來,稅收全數挹注長照基金,引發質疑。因此,財政部農曆年前預告修法,明定房地合一稅收「任一用途之獲配金額,不得低於餘額百分之十」,換言之,未來房地合一稅收至少十%須挹注住宅基金,預計二○二四年起實施。

財政部說明,現行「所得稅法」第一二五條之二規定,房地合一稅收「扣除由中央統籌分配予地方之餘額,循預算程序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三條則明定,「由行政院視各該用途業務需求及財務狀況統籌調配」。

根據統計,自二○一六年房地合一稅實施以來,截至二○二二年十一月止,累計房地合一稅收一一二四.六一億元,扣除中央統籌分配款十%後,稅收餘額為一○一二.一五億元,全數挹注長照基金,對住宅基金的挹注為零。

對於房地合一稅收的分配,朝野立委均質疑。為此,財政部趕在過年前預告修正相關辦法,增訂「最低獲配比率」,即房地合一稅收「任一用途之獲配金額,不得低於餘額百分之十」,自二○二四年起施行,預告期間至三月二十日止。

財政部表示,此次修法是因應未來政策方向及預算籌編彈性,並兼顧住宅及長照兩項業務推動的財源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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