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不只台化 中火換證也被「卡 」

2022/07/19 05:30

台電中火燃煤二號、三號機也曾因操作許可證展延問題,被台中市政府開罰。(資料照)

中市府廢證開罰 被環署撤銷處分 回歸展延審查

〔記者林菁樺、張慧雯/台北報導〕台化彰化廠二度向彰化縣政府申請汽電共生系統操作許可展延均遭駁回,工廠被迫停工,彰化地院昨認定,彰化縣政府判賠四.七七億元;過去台電中火(見圖,資料照)燃煤二號、三號機也曾因操作許可證展延問題,被台中市政府開罰,但環保署已撤銷台中市府裁罰處分。

台化被迫停工 中火未停機

比較台化、中火兩案,相同處為都在申請操作許可展延時遭到地方政府駁回、甚至廢證,兩家業者隨後也都提出訴願,且均獲得環保署撤銷地方政府處分的裁定;但彰化縣政府因持續駁回台化申請,最後導致台化停工、並為此提出國賠;中火則基於回歸展延審查狀態,並未停止發電。

環署認定中市府違法處分

台電的中火二、三號是在二○一九年底被台中市府廢止許可證,但台電為供電穩定並未停機,台中市府因此多次開罰台電,包括針對二號機開罰兩百萬到兩千萬元,三號機也罰三百萬元到兩千萬元不等;台電不服並提出訴願,環保署隔年也認定台中市府是「違法處分」,因此許可證又回歸展延審查狀態。

台電表示,目前中火二、三號機回歸展延狀態,屬於合理、合法運轉。台中市針對環保署的處分,後續則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救濟,另聲請停止執行,但均被法院裁定駁回;中市府持續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也再度駁回並確定環保署撤銷廢證處分無需停止、可持續依原許可內容操作。

至於昨日國賠勝訴的台化,其彰化廠三張汽電共生設備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於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五點三十分截止,因當時未收到操作許可證展延的核准函,廠房被迫停工,現已轉型為觀光工廠;對法院判決彰化縣政府應賠償四.七億餘元,台化僅表示,一直相信法院可以伸張正義,如今也等到這遲來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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