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昨日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記者鄭琪芳攝)
須遺產總額3千萬以下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繼綜所稅提供稅額試算服務,財政部昨宣布,明年1月1日起實施「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符合遺產總額3,000萬元以下等4項條件,將提供稅額試算服務。財政部指出,遺產稅申報案件1年約15萬多件,符合稅額試算案件約占7成。
財政部長蘇建榮說明,這項服務適用對象是被繼承人配偶及子女,有身分證且未辦理拋棄繼承者,適用條件包括: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我國境內的國民;遺產總額3,000萬元以下且無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財產;遺產種類限不動產、存款、投資理財帳戶、電子支付帳戶、記名式儲值卡、基金、上市櫃及興櫃股票、短期票券、保險及汽車;扣除額以配偶、子女、父母、身心障礙、死亡前未償債務、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喪葬費扣除額等為限。他舉例,如果遺產有古董就不適用,因古董要評價。
主動通知 可線上確認
財政部賦稅署長許慈美指出,自2020年7月起推動「國稅局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服務」,累計受理申請案11萬件、查詢資料86萬多筆;為掌握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契機,並順應疫情零接觸需求,國稅局從「被動受理申報」轉為「主動協助申報」,對符合條件的遺產稅案件提供稅額試算通知書,民眾確認試算內容無誤後,可線上登錄回復確認、掛號寄回或臨櫃遞送確認申報書,即完成申報。
至於申請方式,財政部說明,民眾利用線上或前往國稅局、各直轄市稅捐機關申請查詢金融遺產資料時,勾選申請稅額試算服務及延期申報即可;國稅局受理申請後30個工作日內,將就符合案件提供試算通知書及確認申報書,不符合案件則提供不符合通知書及金融遺產參考清單,由民眾自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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