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財經週報-司法熱點〉公司弊端求償逾80億元 64位獨董恐難脫身

2020/12/13 05:30

投保中心準備對康友董事會成員展開團體訴訟,包括已辭職的獨董在內。圖為康友台北辦事處。 (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專題報導

隨著公司治理觀念愈來愈受到重視,被期待能提升董事會效能及落實監督功能的獨立董事,權力日益擴大,不過凡事都是一體兩面,若公司出現財報不實等違法或內控失靈的情況時,獨董的責任也大增,如無法舉證有減免責任的事由,恐難逃「推定過失責任」的法律風險,且不再以「起訴時任期內發生」為限;意即辭職後也可能被求償。

根據投保中心的最新統計,截止今年(2020年)12月初為止,全國各公司共有64名獨董面臨投保中心的團體訴追或求償,其所涉案件的求償總金額合計達80.36億元。被告的獨董們,須各負比例責任,顯見擔任獨董可能面臨的法律高風險。

獨董比照監察人,有單獨召開股東會的權限,其發揮效能的舞台來自於獨董所組成的審計委員會,屬於董事會下設的功能性委員會,主要是在事前或事中發揮獨立超然的監督治理機制,預防經營階層發生違失,首要義務即是監核財報;對比過去財報由監察人事後查核的制度,審計委員會更主動,財報若在審計委員會「卡關」,就進不到董事會。

也因為如此,公司若爆出弊端,獨董或監察人無法舉證事前的監督毫無過失,便容易落入「推定過失責任」的困境;辭職下台事小,如被投保中心展開團體訴追與求償,恐招惹一身官司,這時獨董與一般董事的差別,僅剩「比例賠償責任」的落差。過去就有獨董曾遭遇投保中心的連帶求償,官司一拖就是十多年,身心俱疲。

博達前監察人 判賠5,551萬

回顧轟動一時的博達掏空案,博達公司及董事長葉素菲等被告,被判賠53億多元定讞;投保中心另向角色如現今獨董的博達前監察人賴哲賢等人求償,賴哲賢於歷審都躲過官司,不過如今公司治理愈來愈受重視,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逆轉,認定賴哲賢等人當初對財報及公開說明書的審查過程,未達到審查義務,由於證交法對董事的財報審查採取「過失推定」主義,董事或監察人無法舉證「已盡到相當注意」,因此即被推定具有重大過失,判賴哲賢須賠5,551萬元,全案現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康友掏空案 已辭職獨董仍被求償

另以台北地檢署偵辦中的康友-KY掏空案為例,投保中心上月初已公告受理投資人求償登記,準備要對康友的董事會成員展開團體訴訟與求償,因掏空案發生在第一屆董事會期間,繼康友董事長黃文烈被爆出涉嫌掏空公司30多億元而逃亡海外被通緝後,針對康友所涉及財報不實一事,包括已辭職的獨董在內,第一屆董事會成員均被投保中心視為是應負推定過失責任的名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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