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遏止惡性削價賣基金 金管會︰投信再犯要罰

2020/09/16 05:30

金管會昨預告修正「投信業管理規則」,新增投信業不得以「不合理」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為強化投信業健全經營,金管會昨預告修正「投信業管理規則」,新增投信業不得以「不合理」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包括基金經理費及通路報酬費,違反規定將開罰懲戒。

基金經理費愈收愈低

金管會表示,「投信業管理規則」修正條文將於近日公告,為健全投信事業業務經營與保護投資人權益,增訂投信事業經營業務應合理收取或支付費用,不得以不合理的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

「合理的報酬還是要收,否則就會淪為惡性競爭。」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近來發現,投信業為了爭取客戶,出現一些怪象,像基金經理費越收越低,基金收取的經理費一般是0.5%到1%,但有的竟然只收取不到0.1%,顯然有惡性競爭之虞。

通路報酬愈給愈高

另一怪象是給銷售通路(如銀行)的通路報酬越來越高,一般來說,通路在銷售基金,可以拿到手續費的7、8成做為銷售通路費,但近來卻有愈給愈高情況。郭佳君直言,「這就是我們有疑慮的地方」,或許是業者對於新發行的基金想要搶占市場,問題是,「競爭不能削價成這樣,連合理利潤都沒有」。

證期局官員表示,未來投信業者不得以不合理的費用招攬業務,並考慮明年啟動專案金檢,了解業者是否依規定執行;若有業者違反規定,可處糾正、警告,若情節重大,投信想募集基金可退回或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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