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王玉雲判七年 黃宗宏八年半

2007/04/27 06:00

王黃兩人皆須入獄

〔記者孫友廉、楊雅民、林雅麗/台北報導〕喧騰一時的中興銀行違法放貸台鳳集團高達70多億元弊案,高等法院昨天上午宣判,合議庭依背信罪將前中興銀董事長王玉雲判刑七年,褫奪公權五年,至於犯背信、侵佔罪的台鳳集團負責人黃宗宏判刑八年半,褫奪公權四年,罰金新台幣三億元確定,兩人皆須入獄。

台鳳食品前總裁黃宗宏昨日接獲記者電話時表示,正在開會中,不方便多表達什麼意見,但強調一定會持續爭取自己的權益。

前中興銀行董事長王玉雲因超貸案被判刑確定,昨天家中只有外傭接聽電話,但表示王玉雲這幾天並不在高雄,無法聯繫。

同案一樣也須服刑的被告,還有前中興銀總經理王宣仁被判刑六年八月,褫奪公權五年;前天母分行經理吳碧雲、台鳳協理陳明義皆被判刑四年;前中興銀行蘆洲分行經理李東興徒刑三年。另外,吳、陳、李三人皆褫奪公權兩年。

依高院宣判,認為中興銀行違法放貸,儼然已成為黃宗宏、台鳳集團所屬的「資金調度金庫」,考量王玉雲等人影響金融、社會重大,並且轉嫁全民負擔犯罪結果,雖認定未還的貸款從原本近90億元,重新計算後認定為70多億元,但合議庭只酌減一點點刑度,最後仍以重判收場。

被告黃宗宏昨天獨自駕車前來聽判,得知判決結果,當庭詢問能否上訴。高院表示,背信、侵佔罪皆屬二審確定,只是黃本人與陳明義的侵佔部分,檢方認為也涉及違反商業會計法,因此檢察官尚可上訴三審,被告不能;退庭後,黃宗宏與律師事務所人員討論一會兒,即不發一語離開法院。

1998年7月起,台鳳股價崩盤,黃宗宏擔保品不足,須清償丙種墊款;同年底,用士林官邸重劃區部分土地作擔保,以大量人頭戶和財務不穩的公司向中興銀天母分行辦理抵押借款;每當黃宗宏有資金需求,就與王玉雲、王宣仁連絡;王宣仁再指示吳碧雲、李東興配合,甚至「立即貸」(當天申請,當天撥款),有時甚至未完成相關徵信手續。

又2000年3月20日,中興銀貸款給黃宗宏3.5億元,王宣仁為此還要求汐止、永吉等四家分行,延後關閉金庫,以便提供資金給台鳳。

王玉雲從政壇、商界退休後,一度前往中國置產,但因中興銀行超貸案被限制出境後,無法再前往中國,近來輪流在北高兩處寓所居住。昨天上午他被判刑確定消息傳出,王家外傭表示,王這幾天都不在高雄,無法聯繫;他一位親近友人也證實,已聽說王遭判刑確定的事情,認為王在此案被起訴後應該有心理準備。


南霸天將面臨70億民事求償

〔記者劉志原、孫友廉/台北報導〕王玉雲掏空中興銀行案昨判刑確定,他除須入獄外,還得面對中興銀行70億元債務,存保公司接管中興銀行後,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王玉雲等人賠償,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另外,王玉雲之子王志雄等人,也因掏空中興銀行遭起訴,現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本案2004年一審宣判時,承審審判長宋松璟曾指出,中興銀損失得由國內編列預算來挹注,花的全是納稅人的錢,等於是要全民來負擔王玉雲等被告的犯罪結果;且王玉雲與黃宗宏最後幾乎將台鳳掏空,對台灣的經濟及金融傷害至深且鉅,嚴重危害國家經濟安定,且不法金額並非70餘億元而是80餘億元。

中興銀案檢方起訴後,接管銀行的存保公司即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王玉雲等被告求償70餘億,但因全案100餘箱卷證均送至高院審理,台北地院審理進度一度受阻;如今刑事部分確定,民事求償終於可以加速審理。

法界人士指出,本案求償金額高達70餘億,被告王玉雲等人是否有能力負擔賠償,令人質疑。如果將來王玉雲遭判應賠償,中興銀行恐難以真正獲得賠償,最後的損失,還是得由納稅義務人買單。

另外,王玉雲、王宣仁、黃宗宏等被告與中興銀副董事長王志雄、禾豐集團張朝翔等多人,也在2005年9月間,遭檢方在第二及第三波起訴中指稱,中興銀行違法放貸榮周、漢陽等六大企業集團,金額達120餘億,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檢方在中興銀弊案第一波宣判後,將台鳳與駿達集團冒貸、金門鵲山森林休閒遊憩區開發案等併由高院審理,合議庭考量所犯時間、性質與罪名與中興銀違法的放貸案不同,昨退回檢方處理。


近150個卷證 高三公尺多

記者孫友廉/新聞側寫

台北地院於2004年1月宣判中興銀行違法放貸案後,高等法院馬拉松審理了三年多,這是因為案件實在太複雜,尤其全案加上併案總共將近150個卷證,堆起來高三公尺多,得用兩個人高的五斗櫃才裝得完。

全案一審台北地院共審理了三年七個月,此次高院由審判長蔡秀雄、受命法官周煙平、陪席法官鄭水詮組成合議庭審理。之前原受命法官承審半年後調職,案件經重分發,三人才承接此案。

單單調查程序庭,高院就開十幾次,去年11月底,原本要連開兩天辯結全案,但第一天下午,時年82歲的王玉雲就當庭昏了過去,送進醫院,合議庭只好再訂於12月29日再開庭。但第五次召開言詞辯論庭2月9日,王玉雲又以跌倒為理由沒來,合議庭更當庭決定派人送達傳票,才順利於今年除夕的前一天,辯結全案。


切割標售 爛蘋果變成搶手貨

〔記者梁世煌/台北報導〕中興銀行掏空案不僅讓高雄王玉雲家族由盛轉衰,也是存保公司標售問題銀行的代表作,這個三度流標的銀行最後被存保公司以切割方式分開標售,順利高價找到買主,為未來金融重建基金(RTC)處理問題金融機構奠定了相當重要的經驗里程碑。

1992年創立的中興銀行,共設有營業部等七個單位;1993年成立信託部、信用卡中心與四家分行;1994年成立國外部與四家分行;1995年成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四家分行;1996年中興商業銀行再成立四家分行,並於1997年概括承受台南二信,營業單位數量增至35處。

銀行人士指出,中興銀行自1990年間開始違法貸款,王玉雲家族不少人擔任中興銀行董事,家族近年來除在大陸投資觀光事業外,還參與多項選舉,當時檢調單位不排除其選舉資金與中興銀行有關。另外,當時中興銀行多名董事利用銀行虧損消息曝光之前,多次大量出售持股,涉嫌內線交易,賺取差價牟利數百萬元,也成為主管機關追查焦點。

在中興銀行因案成為存保公司代管金融機構後,存保公司就積極為中興銀行尋找下一個買主。不料,在銀行體質過差、財務黑洞難以釐清下,歷經三次流標,最後存保公司將不良資產與好資產切割開來,終於讓中興銀行由爛蘋果變成搶手貨,吸引多家金控、財團目光。經過競價投標後,聯邦銀行以71.08億元取得中興銀行47個分支機構經營權,整個中興銀行標售得以順利落幕。


南霸天之稱 栽在中興銀

王玉雲民國14年生,現年82歲,祖籍台南縣,父親以捕魚為業,家中有兄弟五人,分別是王玉雲、王玉發、王慶順、王慶禾與王玉珍,1970年代王玉雲在事業、政治均達高峰,有南霸天之稱,但勢力因中興銀弊案於2000年爆發而式微。

事業上,王玉雲在1950年代初以鋼鐵起家,與弟王玉發創設華榮鋼鐵工業公司,陸續成立第一鋼鐵、台灣拆船、瑞發鋼鐵,90年代後,王氏家族擴大經營範圍:在製造業方面,成立了華成光電、聯銘不銹鋼廠等;在金融證券方面,創立中興銀行,王玉雲任董事長,長子王志雄任副董事長。

政治上,王玉雲於1957年當選高雄市第四屆市議員,先後擔任市議會副議長、議長等職;1973年起,他擔任高雄市長九年,1987年被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但也因高雄市長之爭,與國民黨漸行漸遠;2000年中興銀弊案爆發,王玉雲淪為被告而遭判刑確定。(記者劉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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