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多層次傳銷事業的5眉角2提醒
記者廖千瑩/專題報導
加入或退出傳銷注意事項
全台參加傳直銷的人數直逼300萬人,而傳直銷每年遭公平會開罰或移送的案子,也不在少數,像是透過直銷賣骨灰罈的慶云公司就是一例。至於如何判定多層次傳銷合法與違法的關鍵?公平會表示,有5個「眉角」要注意,就可判別要參加的傳銷合不合法。
這5個「眉角」包括:是否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商品或服務的定價是否合理、是否提供完整書面參加契約以及是否依法向公平會報備;另是否需要繳交高額入會費、認購高金額商品或非短期就能賣完的商品。
慶云公司2006年起從事多層次傳銷,十多年來一共被公平會開罰過8次。其中,有一次沒有據實報備銷售商品單位成本遭罰30萬。公平會將此案移送後檢調,發現慶云將成本2,000元的骨灰罈,以每個4萬6,000元賣出,一審判夫妻無罪,二審卻逆轉改判有罪,慶云上訴後,最高法院改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投入傳直銷 勿因人情包袱加入
公平會公平競爭處處長胡光宇表示,慶云是在2006年9月向公平會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原本規劃銷售的商品是生前契約跟骨灰罐,但後來生前契約這一項因政府規定業者必需將消費者所付訂金的75%交付信託,慶云也變更銷售項目剩下骨灰罐。
胡光宇說,判定多層次傳銷合法與違法的關鍵,有「5個眉角、2個提醒」,以5個「眉角」為例,民眾必須要注意傳銷業者的商品或服務定價是否合理,例如骨灰罈的材質有玉石、瓷器等,民眾得去判斷商品本身是否有此價值;其實其他像是化妝品跟營養保健食品,也都有過類似糾紛。
至於2個「提醒」,第一個提醒,由於傳直銷不少都是因為人情加入,加入前務必要先經過深思熟慮,千萬不易因為一時激情或人情包袱而加入;第二個提醒,應瞭解若解除或終止契約時效及規定,保存參加契約及交易憑證。
多層次傳銷 訂有30天反悔機制
不過加入後反悔,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也訂有「反悔條款」。該法第20條規定,傳銷商在訂約後30天內,以書面通知傳銷事業解除或終止契約;另第21條規定,即使過了30天,還是可以用書面終止契約並退出,但若商品已買了超過6個月,就不得要求退貨。
胡光宇也提醒,加入任何傳直銷前,務必先到公平會網站查詢該傳直銷是否完成報備,包括事業名稱、主要營業據點、商品及參加契約、獎金制度等都可查詢,甚至還可比較優劣,提醒民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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