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悠遊卡董座林向愷表示,電支電票二合一修法並非執政團隊的優先修法項目。(資料照)
〔記者黃建豪、王榮祥/綜合報導〕悠遊卡董座林向愷表示,電支電票二合一修法並非執政團隊的優先修法項目,且放寬讓不同支付平台可轉帳,「台灣社會有這種強烈需求嗎?」但一卡通指出,這次修法是賦予更彈性的業務推展空間,相信有助於電子支付業務發展。
身為國內電票龍頭的悠遊卡,雖內部因擔心難以獲利,對兼營電支至今意見分歧,一度堅持不申請電支執照,但前陣子已向金管會申請兼營電支業務;在審核過程中,金管會就有意整合電支與電票。
林向愷指出,電票和電支本質只有三個基本不同:法源、消費上限與記名的強度,悠遊卡經過多年努力,記名卡片仍僅佔三成左右,就算推行一二八○定期票,原以為金額較高,記名比例應會提高,但仍只有三成左右;可見台灣社會互信基礎不夠,企業個資洩露頻傳、詐騙等,大家不願意填寫個資;如果兩法合一,電票的記名強度過高,反而傷害電票的使用普及度。
林向愷強調,中國社會假鈔多、ATM及銀行不如台灣多、沒有信用基礎可推廣信用卡,以其威權國家的特色,發展集中式的支付工具;但台灣國情不同,消費習慣和民眾需求也不一樣。金管會放寬讓不同支付平台可轉帳,但台灣社會有這種強烈需求嗎?台灣推政策時都在想像一個台灣不存在的場景,這才是最危險的。
一卡通持相反看法,認為金管會將虛(電支)、實(電票)支付工具做整合管理,有助於電支業務發展;兩法合併後要辦理相關業務仍需申請核准,並非就地合法可直接做,對一卡通而言應無「做白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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