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0206期貨慘賠案 金管會擬開罰逾5業者

2018/06/15 06:00

立委江永昌等人昨在立法院召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功能強化」公聽會。(記者黃欣柏攝)

〔記者黃欣柏、王孟倫/台北報導〕今年2月6日國內發生期貨選擇權買權、賣權同時漲停的詭異現象,許多投資人被強制平倉而損失慘重。立委江永昌等人昨在立法院召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功能強化」公聽會,金管會官員會中表示,已經針對期貨商缺失要求陳述意見,之後將整體進行處分,預計超過5家業者遭罰,依規定,每家可開罰12萬到60萬罰鍰。

有名2月6日參與期貨選擇權遭到慘賠的投資人,昨在公聽會中不滿指出,當天買權和賣權同時漲停,明顯背離所有教科書裡的規定,相關期貨商一定要負起賠償責任。

金管會證期局官員表示,目前已請五家期貨商來陳述意見,針對缺失將給予適當處分,是否還會要求其他業者說明,尚未定案。證期局局長王詠心強調,當天事件發生後,證期局相當重視,馬上要求評議中心跟投保中心到金管會做協調,之後也隨即展開調查。

證期局指出,目前預估將處分的期貨業者,缺失包括未向投資人通報、未做好KYC(認識客戶)等,每家期貨商缺失大小不一。

昨會中也請來台北富邦銀行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爭議受害者,洪姓受害人提到,北富銀總行透過香港分行賣出TRF,事後竟要受害者找分行解決,而金融評議中心目前不受理海外分行糾紛,並不合理;海禾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徐銘鴻則直指,現在評議中心只受理台幣100萬元以下的小額金融糾紛,但像TRF、期貨選擇紛爭等案件的金額往往超過100萬元,也有檢討空間。

對此,江永昌提到,未來或可研議放寬100萬元的門檻限制,讓更多案件可送交評議中心解決,此外TRF案件也應排除「不受理國外分行糾紛」的限制,落實評議中心為弱勢消費者解決金融糾紛的本意。

銀行局局長邱淑貞昨也表示,國內總行應督導所有海外分行,銀行告訴被害人「去告我,告贏我就賠你」,銀行局不能接受,將要求銀行以謙卑態度跟消費者完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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