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共享經濟規範原則 國發會年底提出

2017/08/17 06:00

共享經濟該管該鬆綁?國發會昨表示,沒有立新法打算。(記者陳梅英攝)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繼uber之後,oBike再度引發共享經濟的討論,何謂共享經濟?要納管或鬆綁?國發會法協參事林志憲表示,政府沒有打算立新法,但也不能坐視不公平競爭發生,為讓相關主管機關有所依循,國發會將訂定「共享經濟法規調適檢視原則」,目前已經過兩波意見徵集,今將召開諮詢會議,並於年底前提出。

平台若有營利就須繳稅

林志憲指出,共享經濟可區分平台以及服務提供者、使用者,目前基本原則是,平台若有營利就必須繳稅,服務提供者若是以此為業,例如uber司機與傳統計程車司機並無不同,那就應該回歸到現行法令規範,在此定義下,uber就不能視為共享經濟。

至於偶一為之的行為是否鬆綁,或是有觸犯現行法規問題,可能須個案認定。例如,外界爭議的Airbnb是否合法的問題,舊金山政府針對Airbnb規定一年只能出租60天,否則應符合民宿旅館業法規。

國發會在徵集意見過程中發現一個案例,一名台大教授建立airtmd設備共享平台,讓學校閒置的設備可以透過該平台提供給其他學校或學生進行研究使用,卻遇到政府公開採購法的問題,最後國發會協調工程會,在現行法規下改變做法才解套。

國發會在5月24日至6月24日以及7月5日至8月5日,已分別針對共享經濟重要議題在vtaiwan平台公開意見徵集,今將針對共享經濟的定義、範圍、服務提供者、平台責任以及如何促成公平競爭,於vtaiwan召開線上諮詢會議,預計會有政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以及新創業者、社群代表等參與討論,國發會將收集相關意見,做為訂定檢視原則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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