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鴻海前老臣索賄1.9億 廖萬城判10年6月

2016/11/01 06:00

鴻海前資深副總廖萬城。(記者劉信德攝)

4共犯判6月至3年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鴻海集團旗下SMT技術委員會前副主委廖萬城,被控與白手套郝續光等人合謀,指示下屬採購及驗收特定供應商產品時放水,向十家供應商索賄一億九千多萬元;台北地院昨依背信罪判廖男有期徒刑十年六月,認定其犯罪所得一億六千多萬元,另依違反證交法判郝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其餘三名被告也判一至三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鴻海於九十八年七月至一○○年十二月間生產代工iPhone 4s手機,廖萬城時任SMT技術委員會副主委,利用掌管鴻海事業群每年高達十億美元的採購權限,透過郝向鴻海供應商索回扣,對象包括八家台資、兩家中資企業。遭索賄的廠商先將贓款匯至郝的帳戶,由郝負責分配,其中廖分得約一億六千多萬元,其餘金額由郝跟其他共犯朋分。

本案其他被告包括SMT前總幹事兼經理鄧志賢,認定其犯罪所得一七一五萬多元,判刑三年;負責iPad生產線設備採購的陳志釗,認定其犯罪所得四七一萬多元,判刑一年;SMT前經理蔡宗志,認定其犯罪所得三八五萬多元,判刑一年二月,緩刑三年。法院宣告各被告的犯罪所得,合計一億九千多萬元全數沒收。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