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今天上午與媒體參觀第一起公辦都更案,其位於景美夜市旁、羅斯福路六段469巷內,這也是市府第一起代為拆除案例,有別於士林文林苑都更案,張直說此案代拆結果很好。(記者郭安家攝)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今天上午與媒體參觀第一起公辦都更案,位於景美夜市旁、羅斯福路六段469巷內,這也是市府第一起代為拆除案例,有別於士林文林苑都更案,張直說此案代拆結果很好。
張金鶚說,都更被汙名化,政府也被質疑無法代拆,尤其文林苑事件後造成大家窘境;不過這起都更案代拆結果很好,創造多贏,不僅是都更強心針,也是最佳示範。
張也呼籲立法院盡速完成都市更新條例修法,釐清究竟是市府還是法院來執行代拆。在修法完成前,有爭議都更案應進行協商,若協商過程順利,市府就會執行代拆,但目前沒有建商向市府請求代拆。
景美都更案,原為兩層樓民房,10戶居民多只有房屋地上權,由於基地公有土地占66.39%,北市府決定公辦都更。不過有1戶高姓住戶估算權利變換後分得房戶,覺得「差太多」,所以不願簽字,民國99年中市府首度執行代拆,該民眾也向轄區派出所報案,但沒激烈抗爭。
該基地為商三區,容積率達560%,更新完成後,闢建約17層樓住宅,戶數增為118戶,市府分回39戶,將作為公營住宅;而1樓則8間商業單元,其中3戶分回給民眾,5戶將做托嬰中心、財政局動產質借處據點。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總工程司張溫德說,高姓民眾最後分得1戶、1車位,由於分得產權不足2戶價格,所以又補貼約1000萬元。
張金鶚表示,過去市有土地都更案,常見民間土地以小吃大,導致市府權益受損,往後基地公有土地達到一半以上,就要由市府主導。景美公辦都更案市府分回39戶將做公營住宅,依規定,租金以周邊租金7折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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