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針對現行社會住宅採取「只租不售」模式,桃園市首創「可負擔住宅」,強調具備去商品化、限制買賣對象以及轉售總價上限的自住並擁有產權住宅,但房產業者點出,即便現行社宅數量仍嫌不足,但一般民眾的租期是「3(簽約)+3(續約)」共6年限制,即便婚育家庭最長租期12年,仍保有輪轉循環的機制,但可負擔住宅首批107戶,若賣完還不知道下一批在哪裡,且沒有規定持有期限,甚至可以傳承多代人,相形之下,較偏向一次性消費。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指出,「可負擔住宅」來源可能是公益容積獎勵回捐部分戶別,供給量多寡難以確切掌握。以功能性來看,可負擔住宅較類似買房,社宅是單純租賃,以資源效益而言,只租不售的社宅能讓更多民眾受惠,涵蓋範圍較廣。
房產業者指出,根據最新發布的國泰房地產指數,第一季北北桃竹等縣市中,新案單戶總價在1千萬元以內的占比、仍維持兩位數,約12.6%,對比台北市、新竹縣市的第一季新案單戶總價不到1千萬元占比是0,其實桃園市總價千萬元的新案比率是北北桃竹占比最高,因此,即便桃園市首創的「可負擔住宅」總價壓在800萬元,但對於未來轉售設下重重關卡,甚至一點增值空間都沒有,還可能低於800萬元,也許部分民眾會考慮那12.6%總價1千萬元內的新案,至少未來轉售還能保值。
桃園市總價1千萬元內新案 仍有12.8%
高力國際不動產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表示,公共住宅原意本來就是要用社會資源解決經濟弱勢的「住」的需求,因此在數量、品質都要準備充分,以滿足基本的選擇需求,因此用租賃或補貼的策略會較為靈活。而可負擔住宅管制買賣管道,是否會讓住戶降低維護意願,甚至就是搏一個30年重建的機會,造成資源分配不均及扭曲,其實還有許多需要思考的地方。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