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以真實案例揭示,親子之間的資金援助,若涉及老後生活保障資金,應明確區分「贈與」或「借貸」。(示意圖,路透)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不少父母會贊助孩子買房,然而,日本一對70多歲夫妻,5年前拿出退休積蓄1000萬日圓(約新台幣200萬元)資助獨子購屋,盼未來能兩世代同住。不料新居落成後,夫妻倆才後悔驚覺,當初那份毫無白紙黑字的承諾,早已成為追不回的代價。
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72歲的健一先生(化名)與70歲妻子洋子(化名)目前依靠每月約26萬日圓(約新台幣5.2萬元)年金過日子,原本應該過著簡單而平靜的退休生活。
5年前,39歲的獨子大樹(化名)向他們提出了一個要求,表示「我打算不久後蓋一棟房子。我想找一塊面積較大的地,考慮到兩代人都能住在這裡,爸爸,您能幫幫我嗎?我們以後可以一起生活,過上充實的生活。」夫妻聽聞後深受感動,從老後退休資金中撥出1000萬日圓匯給兒子作為頭期款。
然而,新居完工後,夫妻前往祝賀時卻發現並無為他們預留的房間。兒子當時解釋「我的孩子還小,所以我暫時把它用作儲藏室。等一切安頓下來後,我打算重新裝修,所以不用擔心」,夫妻選擇相信並返回原本老屋居住。
5年過去,同住計畫始終未再被提起,孫子探訪次數也逐漸減少。近期,健一先生發現自家漏水,需支付修繕費,老後資金壓力浮現。他鼓起勇氣向兒子提出,希望若無法同住,能返還當初的1000萬日圓作為修繕費用。
然而,兒子回應冷淡得令人難以置信。電話那頭大樹的聲音冰冷如霜說「什麼?那是別人送的禮物,對吧?現在不能要回來了。我們還要負擔子女教育費,無法返還款項」,由於雙方當初未簽訂任何書面契約,僅為口頭約定,爭議陷入膠著。夫妻倆感到失望又後悔。
專家提醒,親子之間的資金援助,常因情感因素忽略法律程序,但若涉及老後生活保障資金,更應明確區分「贈與」或「借貸」,並以書面方式約定條件,以避免日後衍生更大的財務與情感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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