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追查,國鼎董事長劉勝勇(右)與妻子吳麗玉藉空殼公司灌水交易,將每公斤黃耆粉從1102元抬高至1793元,兩年間讓國鼎多付352萬元。(資料照)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國鼎生技公司高層夫妻檔,涉嫌長期透過低價賤賣產品、操縱子公司原料進貨價格,以及虛構引資服務費用等手法,掏空公司資產並進行洗錢,總金額逾5千萬元。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劉昱吟偵結後,今依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公司董事長劉勝勇、董事兼總裁吳麗玉,並聲請法院沒收犯罪所得。
檢方調查,劉、吳二人為夫妻,分別擔任國鼎生物科技公司(4132)董事長與董事兼總裁,實際掌握公司決策。兩人自2017年至2020年間,將旗下主力產品「牛樟芝菌絲體膠囊」等保健食品,以市價僅3至5折的低價出售給其控制的關係企業A公司。
國鼎因此蒙受逾2500萬元損害,而A公司則再以市價轉售,獲利超過2100萬元。其後,吳麗玉再指示員工從A公司帳戶領現金交給夫妻倆使用,不僅構成背信,更涉及洗錢。
另一環節則涉及黃耆粉原料。檢方認定,劉、吳明知國鼎公司可透過子公司以每公斤1102元價格進貨,卻指示員工透過他們設立的B公司高價購買,每公斤高達1793元,短短兩年間就購進5100公斤,使公司多付出352萬餘元,讓B公司坐收暴利。後續款項同樣被轉匯或提領,由吳麗玉掌控,供夫妻倆挪用。
檢方追查,發現自2013年至2020年間,兩人假借A、B公司「協助引資」的名義,向國鼎收取服務費,實際卻並未提供任何引資服務。僅此一項,A公司就收取2837萬餘元,B公司則收取781萬餘元,全數再轉入夫妻倆手中。
由於兩間公司均屬空殼,未聘僱員工,檢方認定是夫妻檔藉此架構掏空母公司、隱匿金流的工具。
檢方指出,劉、吳二人多年來透過不合營業常規的交易模式,造成國鼎公司重大損失,並刻意利用多層金流掩飾資金來源,涉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以及洗錢防制法洗錢罪,本案犯罪所得合計逾5000萬元,已依刑法規定聲請法院宣告沒收,若無法全額沒收,則請求追徵價額,以防資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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