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3名現職及離職試產員,涉嫌竊取公司的2奈米製程關鍵核心技術。(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積電陳姓、吳姓、戈姓等3名現職及離職試產員,涉嫌竊取公司的2奈米製程關鍵核心技術,洩漏給國外競爭對手,高檢署智慧財產分署獲報偵辦,7月25日至28日陸續傳喚、拘提,訊後認定3男涉犯國家安全法,向智慧財產商業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3人皆提出抗告,最高法院今認定3人有滅證、勾串之虞,駁回抗告確定。
檢調調查,台積電日前發現工程師有異常接觸檔案的行為,內部調查發現吳姓、戈姓2名在職工程師(已開除)、陳姓前員工等3人,皆是台積電20廠的2奈米試產員,在職期間趁機持手機翻拍公司的核心機密,洩密給日本半導體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
台積電向高檢署報案提告,智財分署偵辦,檢察官上月25日至28日,指揮新竹市調查站、資安站、北機站傳喚拘提陳等6人到案,同步搜索其住處及「日本東京威力科創」設於新竹科學園區的辦公室。
檢察官訊後認為,陳等3名工程師涉犯國家安全法第3條中的「知悉或持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未經授權或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使用或洩漏該營業秘密給外國機構」,嫌疑重大,向智商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皆獲准。
3人都提出抗告,最高法院今認為,3人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智商法院裁准其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並未違誤法令和比例原則,駁回抗告,確定收押禁見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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