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針對媒體報導「千億總裁女大生生子風暴擴大 專訪宋女爆王文洋包養秘辛」,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委托永然律師事務所再度發出三點聲明,表示一切交由法院審判,同時也嚴厲譴責損害隱私權和名譽權,將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王文洋買進的宏仁集團總部位於台北市復興北路,包括前、後兩棟建物。(資料照)
宋女近日接受週刊專訪,還原與王文洋從結識、交往及懷孕生子過程,宋女強調,只是希望還原事實真相,宋女提到2人維持關係5年多期間,王曾送他瑞士名錶、愛馬仕柏金包及卡地亞的戒指。她提到,從第一次結識就被帶到信義區豪宅發生關係,之後陸續在宏仁集團新舊辦公室發生近10次關係。
宋女還透露,王文洋答應她產子後,可年領200萬元,直到孩子20歲成年為止,但如今小孩生了,王卻翻臉不認人,更辱罵她是妓女,她痛批王文洋自私,不但曾與她發生關係近10次,就連經期來了也硬要,甚至要求口交,因此決定對簿公堂討回公道。
王文洋委託永然律師事務所所發表三點聲明,(記者張慧雯翻攝)
王文洋對於宋女在週刊的專訪,透過律師發表三點聲明全文如下:
一、本所當事人王文洋於去年接獲宋女之母提告,該案目前業經地方法院分案審理,然鏡週刊所刊載之宋女早於民國110年間,即由宋母向法院聲請停止宋女的親權,地方法院裁定停止宋女親權,改由宋母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故宋女已經不是該案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並無權利於法院程序主張權利。
二、本案是「家事事件」,依《家事事件法》第9條規定,審理程序採不公開原則,因案件已經在法院審理,且宋母已委請律師為其進行相關程序,自應尊重法院不公開的審理程序,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關於本案本所當事人王文洋先生重申尊重司法程序,也會由三位訴訟代理律師向法院陳述意見,並交由法院審理判斷。
三、本件新聞報導事件,均屬本所當事人王文洋先生的個人隱私,與社會公益無關,對於宋姓母女一再刻意向媒體爆料、意圖誤導媒體報導影響法院的審判判斷,這會對「程序公平」、「不公開審理」的制度設計造成不利影響。王文洋先生嚴厲譴責上述行為損害其隱私權及名譽權等不法情事,王文洋將會依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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