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立委要求檢討貨物稅,財政部表示,宜納入未來評估是否課徵碳稅整體稅制通盤考量。(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對於立委要求檢討貨物稅課稅項目不合時宜之處,財政部書面報告指出,近年來配合相關政策推動貨物稅改革措施,包括節能家電、電動車等減徵貨物稅,有關貨物稅稅制檢討,宜納入未來評估是否課徵碳稅整體稅制通盤考量、整體評估,不宜單就特定課稅項目分開檢討,以維特定政策目的(如促進節能減碳、維護國民健康等)及兼顧財政健全。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日前質詢表示,貨物稅自1946年實施迄今,相關課稅項目存有不合時宜之處,如對飲料品課徵貨物稅,而手搖飲料卻免課徵;彩色電視機、錄影機、收音機、電烤箱等電器類稅收少,仍維持課稅,要求財政部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貨物稅稅制書面報告。
財政部報告指出,貨物稅是基於財政、經濟及社會政策目的就特定貨物課徵的特種消費稅,世界主要國家均有課徵,我國主要係對耗用能源(如油氣類、車輛類及電器類)、具外部不利益(如水泥、橡膠輪胎、平板玻璃)及影響健康(如飲料品)7大類貨物課稅。2024年貨物稅實徵淨額約1613億元,占當年度總稅收 4.3%。
財政部表示,近年來持續配合產業、能源、交通、環境及社會福利政策推動相關貨物稅稅制改革措施,包括: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截至2025年4月底,適用節能電器約 1289萬台、減稅約214 億元;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適用電動汽機車約87萬輛、減稅約246億元;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適用汽機車約494萬輛、減稅約883億元;老舊大型車報廢換購新大型車減徵退還貨物稅,適用約5.5萬輛、減稅約145億元;無障礙及長照社福車輛免徵貨物稅,適用約1.5萬輛,減稅約25億元。
另外,財政部說明,現行僅就設廠機製的飲料品課徵貨物稅,尚符國際趨勢,且未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財政部指出,前對設廠機製的清涼飲料品課徵貨物稅,合於國家標準的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及純天然蔬菜汁,與標示具有保健概念及使用劑量限制的機能性飲料,免徵貨物稅,符合維護國民健康,降低肥胖率、減少醫療支出政策目標及對含糖飲料課稅的國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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