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公告,對中國產製進口啤酒及特定熱軋扁軋鋼品展開反傾銷稅調查。(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近年中國產製啤酒及熱軋鋼品持續以低價出口至我國,導致國內產業遭受損害,業者向財政部申請對自中國產製進口啤酒及特定熱軋扁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財政部依申請書所附資料,認定涉案貨物已達傾銷及損害我國產業的合理懷疑,經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今日公告展開調查,最快6月下旬決定是否課徵臨時反傾銷稅、10月下旬判定是否正式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表示,近年中國產製啤酒持續以低價出口至我國,其中不乏於中國設廠的世界知名啤酒品牌,導致國內啤酒產業遭受損害,台灣釀酒商協會申請對自中國產製進口啤酒課徵反傾銷稅,財政部依申請書所附資料,認定進口涉案貨物已達傾銷及損害我國產業的合理懷疑,經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結果,今(11日)公告展開調查,以維護國內產業公平合理貿易環境。
根據業者申請資料估算,中國啤酒傾銷差率高達59.93%,自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中國啤酒進口量達16萬3464公噸、年增12.8%,且2024年前3季中國進口啤酒市占率年增逾2成。
另,中鋼及中龍鋼鐵基於中國鋼鐵長期產能過剩,近年來持續以低價出口熱軋鋼品至我國,導致國內產業遭受損害,向財政部申請對自中國產製進口特定熱軋扁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財政部也公告展開調查。根據業者申請資料估算,中國特定熱軋扁軋鋼品傾銷差率23.59%,自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中國特定熱軋扁軋鋼品進口量達59萬482公噸,且2024年上半年市占率年增近3倍。
關務署說明,財政部已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移請經濟部就有無損害我國產業進行調查,經濟部依該辦法第12條規定,應於接獲通知翌日起40日內,將初步調查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若經認定有損害我國產業,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翌日起70日內,做成有無傾銷的初步認定,再據以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啤酒為以大麥或小麥的發芽穀物、啤酒花及水等原料釀造,且未經蒸餾的酒類,酒精濃度超過0.5%且未超過10%;特定熱軋扁軋鋼品則為熱軋的非合金鋼及其他合金鋼,未進一步加工且未經軋壓凸紋的扁軋鋼品。關務署表示,利害關係人若要就涉案貨物範圍或公告內容表示意見或提供資料,請於公告日起20日內將書面資料提供關務署。
關務署並表示,涉案製造出口商若充分配合反傾銷案調查,可獲得個別傾銷稅率,而我國廠商進口應課徵反傾銷稅的涉案貨物時,須提交涉案廠商生產並直接出口至我國的證明資料,經海關審核後,才可適用該廠商的個別稅率。因此,若進口商欲就本案申請接受調查,建議通知相關交易的國外出口商或製造商一併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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