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 月 18 日就業保險法修法,放寬父母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資料照)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為了減輕育兒家庭撫育及經濟的壓力,就業保險提供被保險人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且自2022年起放寬父母同時可以申請,統計至去年底已有超過3萬名父母同時請領,仍有500多件申請案遭駁回,原因是這些人是董事長、董事、老闆等,屬於「公司法」定義的「負責人」。
根據勞保局統計,自2022年 1 月 18 日就業保險法修法放寬父母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後,至2024年底,已有3萬1290 位父母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較2021年放寬前大幅成長53%;其中,男性申請的比例,由2021年的20%成長至2024年的27%,顯見近年來男性已越來越願意共同分擔育兒責任。
為了讓有親自育兒需求的父母,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以安心照顧子女,「就業保險法」提供最長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領取條件為「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子女滿3歲前」,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就可依據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領取6成津貼,自2021年7月起,再加發2成薪資補助,共發給8成的津貼及補助,以緩解新手父母育兒期間的經濟壓力。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指出,父母若同為被保險人,可依實際照顧需求,選擇輪流申請或同時請領,若同一名子女父母同時留職停薪照顧小孩,2人合計最多可領取12個月津貼及薪資補助。
以父母平均月投保薪資均為3萬8200元試算,每月 2 人各可領3萬560元,每月共可領6萬1120元,合計最多可領36萬 6720 元,給予育兒家庭雙倍的經濟支持。
必須注意的是,勞保局收到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後,會透過工商登記資料查核申請者身分,若申請者具有負責人身分將予以退回,統計去年即退回500餘件申請案。退回的原因,是依照公司法、商業登記法規定,包括董事長、董事、老闆等身分,均屬「負責人」,無法請領津貼。
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動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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