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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碳費壓力大 用電大戶5千瓩門檻、10%義務量均不調整

2025/01/03 21:25

用電大戶檢討方案出爐,納管門檻、義務量均維持,關鍵在於電價、碳費壓力大。(記者林菁樺攝)用電大戶檢討方案出爐,納管門檻、義務量均維持,關鍵在於電價、碳費壓力大。(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用電大戶條款檢討出爐,經濟部3日說明,電價去年已調整2次,碳費也自今年起開徵,用電大戶雖要善盡企業責任,但已是主要的規範對象,召開多場會議後,5千瓩的納管門檻、10%負擔義務量「均不調整」,能源署也說,仍會每2年檢討,下次結果於明年底出爐、2027年適用。

經濟部2021年公告「用電大戶條款」,針對契約容量在5千瓩以上用戶,5年內要設置契約容量10%的再生能源,有綠電設備、儲能、購買憑證或繳代金等四管道可選,依規定要每兩年檢討。

環團多次要求義務量要下修或是納管門檻應降至800瓩,影響戶數將暴增到五千多戶;能源署組長陳崇憲指出,2023年起已在全台召開四場分區會議,但近年電價已有4次調整,且光去年2次電價平均漲幅逼近兩成,而今年又開徵每噸300元碳費,審酌產業環境、競爭力等,義務量與納管門檻維持不變。

用電大戶完成義務的最晚時間點在今年底,陳崇憲說明,目前500多個電號、300多家企業落實情況,以購買綠電憑證72%最多、其次是設置綠電設備28%,僅不到0.1%設置儲能,目前活絡市場約0.7GW,而設定目標為1GW,已有近七到八成業者落實。

過去鼓勵用電大戶盡早完成,提前完成者的義務量可打折,享受早鳥優惠。陳崇憲指出,目前尚有二到三成用電大戶未完成,換算約有近百戶用電大戶沒完成,若都不設綠電設備、儲能,最後需繳交每度4元的代金;但綠電憑證價格仍高於代金,陳崇憲強調,業者還是有宣告ESG等需求,效益不同,因此最差還是會買憑證。

能源署強調,綠電已成為科技業國際競爭力要素之一,會持續輔導用電大戶履行義務;產發署也有輔導團協助企業落實碳費徵收自主減量計畫,目標是碳費每噸300元都爭取優惠費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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