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回應工總對產創條例第22條「空白授權」疑慮。(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日前通過「產業創新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其中第22條為配合國際協議或制裁,以及避免關鍵技術外流,增訂特定國外投資核准事項。工總認為有「空白授權」疑慮,經濟部今回應,未來授權子法訂定時,將會廣納各界意見。
經濟部表示,針對產創條例第22條修法增訂投資納管項目,主要是經濟安全議題為國際社會高度關切,為因應國際趨勢,保護關鍵技術,避免影響國家安全,因此提出產創條例第22條修正草案,針對「特定國家或地區」、「特定產業或技術」或「一定金額」的投資案件,應於事前申請許可。
由於此次也增訂罰則,若業者未經核准實行投資,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引發產業擔憂。
針對空白授權的疑慮,經濟部將依22條第五項授權,針對「特定國家或地區」、「特定產業或技術」或「一定金額」於子法中予以明訂。
經濟部強調,未來授權子法訂定時,將會廣納各界意見,並歡迎產業界在法規預告期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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