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仁勳利用法令及稅務漏洞,合法避開繳納80億美元的遺產稅。(法新社)
歐祥義/核稿編輯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現今是美國第10大富豪,身價高達1270億美元。理論上,當他去世時,他的遺產應向美政府繳納淨資產的40%。但黃仁勳透過一群頂尖的律師團想出一連創的合法避稅策略,將大部分財富以免稅方式轉移,預估避稅金額高達80億美元(約新台幣2593.7億元),這將成為美國歷史上最大避稅案例之一。
《紐約時報》指出,根據證券披露文件的分析,黑石集團的蘇世民、Meta創辦人札克伯格(Mark Zuckerberg)以及Google、Coinbase、禮來、萬事達、AMD等企業的高管,也都將億萬財富轉化成金融工具,以規避聯邦遺產稅。
現在這種「財富遮蔽策略」在美國最富有的群體中,已經無處不在。而這些億萬富翁也把「避稅」當成一種樂趣。
2012年時,黃仁勳夫婦將價值700萬美元(約西台幣2.27億元)的股票轉入他的信託基金,如今該筆股票價值已超過30億美元(約新台幣972.4億元)。如果這些股份直接傳給黃仁勳的繼承人,他們將被美國政府徵收40%的稅,預計遠超10億美元(約新台幣324億元)。但透過一連串的合法避稅策略,所繳交的遺產稅金額頂多幾十萬美元。
據報導,黃仁勳夫婦是援用1995年立下的一項先例,當時美國國稅局批准了一項交易,稅務專業人士親切地稱其為「我挖掘;I Dig It」。
「我挖掘」的妙處之一,不但可以規避遺產稅,還可以大幅規避聯邦饋贈稅。該稅項適用於億萬富翁在世時贈予繼承人的資產,本質上是做為遺產稅補漏的作用,否則富人就可以在活著的時候把錢全給出去,從而避開遺產稅。
黃仁勳夫婦每年都把部分股票捐贈給名下慈善基金會Jen-Hsun & Lori Huang Foundation。現今這基金會已躋身美國20大私人基金會之列。此方式也是美國科技富豪們慣用的「避稅」手段,即創建一支非獲利基金為自己捐款,透過捐贈股票等方式,合理轉移資產,並爭取個人收入免稅額度。
《紐約時報》指出,自2000年以來,美國遺產稅的收入幾乎沒有變化,美國最富有階層的財富卻大約翻了兩番。如果遺產稅的收入與富豪們的財富增長保持同步,預估2023年應可徵收約1200億美元(約新台幣3.89兆元)的稅款,但實際上收入僅達4分之1左右。
對此,幫助黃仁勳制定該策略的聖路易斯資深信託和遺產律師穆里根 (Michael D. Mulligan) 表示,這項策略極其複雜,但利潤豐厚。
根據向法庭和證券監管機構提交的文件,美國一群超級富豪很快就採用了這項避稅策略技術,並將其進行再變化。
《紐約時報》報導,高盛前高管加里·科恩(Gary Cohn)曾擔任川普(Donald Trump)第一任總統時期的首席經濟顧問。科恩曾打趣說「只有傻子才繳納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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