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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自住無人設戶籍房屋逾16萬戶 明年3/24前遷入才能享優惠稅率

2024/10/11 13:46

房屋稅新制啟動,今年7月起,自住房屋必須設戶籍,才能享最優惠稅率1.2%或1%,台中市符合自住無人設戶籍的房屋約16萬餘戶。(記者蔡淑媛攝)房屋稅新制啟動,今年7月起,自住房屋必須設戶籍,才能享最優惠稅率1.2%或1%,台中市符合自住無人設戶籍的房屋約16萬餘戶。(記者蔡淑媛攝)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房屋稅新制啟動,今年7月起,自住房屋必須設戶籍,才能享最優惠稅率1.2%或1%。台中市符合自住無人設戶籍的房屋約16萬餘戶,明年3月24日以前遷入戶籍,可繼續適用優惠稅率。

中市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稅務局近期特別從電腦中篩選去年符合自住無人設戶籍的房屋,寄出16萬餘封通知函,提醒民眾設戶籍,收到通知的民眾,只要在明年3月24日以前遷入戶籍,就可繼續適用優惠稅率,不用再另外向地稅局申請。

沈政安指出,遷入戶籍必須在明年3月24日以前由遷入者(未成年子女由法定代理人或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攜帶原戶籍地戶口名簿、遷入地戶口名簿、遷入者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洽戶政機關辦理。

如果要另立1戶,則應另提供單獨立戶的證明文件,例如房屋所有權狀、最近1期的房屋稅繳納證明、最近3個月內的第1類建物謄本,或最近6個月內的買賣契約書(擇一即可),直接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辦。如果房屋沒有門牌或有其他特殊情形或任何疑問,遷戶籍前可先向戶政事務所詢問相關規定,以免白跑一趟。

自住房屋設戶籍的人除了本人及配偶外,直系親屬也可以。所謂「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如父母、祖父母、子女、養子女及孫子女等;也包括「直系姻親」,例如岳父母,公婆,繼父母及繼子女等。但兄弟姊妹是旁系親屬,並不符合自住房屋的規定。

地稅局提醒,如果是新建或新取得(包括買賣、贈與或繼承取得)的房屋,除了要設戶籍以外,也必須要在明年3月24日前向地稅局提出申請,才能適用自住房屋稅率。沈政安強調,最簡便的申辦方式,其實是利用官網的「線上申辦」,手機操作也很方便,24小時都可以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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