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農曆年前,勞動部會開辦最高10萬元的勞工保險紓困貸款,自2003年起開辦迄今,協助約204萬名勞工度過難關。不過,審計部報告指出,勞保紓困貸款逾放金額高達169億餘元,逾放比竟達8.08%。(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每逢農曆年前,勞動部會開辦最高10萬元的勞工保險紓困貸款,自2003年起開辦迄今22年,協助約204萬名勞工度過難關。不過,審計部報告指出,勞保紓困貸款逾放金額高達169億餘元,逾放比竟達8.08%,恐影響勞保資金運用效益,若借貸勞工逾欠本息,也會在日後請領保險給付時被扣減,影響勞工生活保障。
政府為協助勞工度過一時經濟困難,於2003年修正「勞工保險條例」,將「對於被保險人之貸款」納入勞工保險基金運用範圍。貸款總額度以200億元為原則,每人最高貸款金額10萬元,貸款期間3年,貸款年利率1.718%。
據勞保局統計,截至112年底止,總計核准貸款204萬6343件、貸款總額2101億4111萬餘元,已收回貸款(本金部分)1827億9407萬餘元,因被保險人死亡且未遺有財產或遺產經評估無執行實益,轉銷呆帳(本金部分)3億2430萬餘元,尚待收回貸款(本金部分)270億2272萬餘元,其中逾期放款(本金部分)169億8146萬餘元,逾放比率高達8.08%。
審計部表示,相較同時期台銀等8大公股銀行開辦小額純信用貸款及勞動部「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貸款」逾放比率均低於1%,勞保紓困貸款明顯偏高。
另分析逾期放款帳齡,3年以上逾期放款占比高達84.92%,10年以上之逾期放款占比亦超逾4成,顯示被保險人長期積欠貸款本息,恐不利勞工保險基金資金運用效益。
勞保局表示,已請委辦銀行台灣土地銀行於貸款申請書及契約書加註文字,提醒申貸者如期還款,並每年依規定書面通知逾欠戶積欠本息金額,請其依規定償還,截至2023年底止,91%申貸者已償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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