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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主張地方政府辦理實價登錄 內政部:恐造成租屋資訊混亂

2024/07/11 10:32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1)日審查國民黨團及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提出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圖為內政部長劉世芳。(記者李文馨攝)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1)日審查國民黨團及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提出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圖為內政部長劉世芳。(記者李文馨攝)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1)日審查國民黨團及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提出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針對牛煦庭提案主張將租賃住宅服務業提供的租賃資訊,由地方政府逕行辦理實價登錄,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代管契約為業者受委託代管事務及代管費用約定,不是租賃契約的租金行情資訊,該提案恐造成租屋資訊混亂。

劉世芳於口頭報告時表示,租賃住宅服務業現行所提供的資訊,包含包租業承租的包租與轉租契約,以及代管業受託管理的代管契約與代管的租賃契約相關資訊, 其中包租契約簽訂後業者將再轉租於房客,該契約成交的租金資訊尚不具市場參考性;代管契約則為業者受委託代管事務及代管費用約定,不是租賃契約的租金行情資訊,該提案修法由地方政府全部逕行辦理實價登錄,恐造成租屋資訊混亂。

劉世芳指出,該提案鑑於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推動戶數多屬代管契約,不過去年本條例修法僅課予包租業申報登錄義務,並未及代管業部分,容有不足之處,有關社會住宅代管案件,因包含仲介居間或代理成交的代理行為,依現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已需申報租賃實價登錄。

劉世芳也說,社會住宅以外的一般代管租賃契約資訊,因其約定的代管事項不是以代收租金為必要,實務上有部分代管業者並未受託代收租金,所以業者對於所代管的租約資訊,未必得以掌握真實的租金訊息,如直接由地方政府逕行登錄並揭露,恐非正確;且業者如因此未及申報或申報不實遭受主管機關裁罰,也恐引發爭議及不利產業發展,故宜謹慎評估修法效益和可行性。

劉世芳強調,租賃實價登錄為租屋資訊透明化的方法之一,目前民眾除了可以透過實價登錄網站、民間租屋平台或不動產仲介業者網站等取得租屋市場相關資訊外,內政部將持續推動租屋資訊透明化,目前規劃將已蒐集的租賃實價登錄、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資料,在去識別化、個人資料保護、不修法原則下,儘速辦理區域租金行情等相關統計分析並適時對外發布,讓民眾更瞭解租賃市場情形,並兼顧出承租人個人資料隱私權益,健全租屋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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