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布「202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全台約半數行政區調高1~6個百分點。(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今發布「202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個人出售適用舊制的房屋(2015年底前取得),可按財政部公布標準計算所得;其中,近年房價漲幅較大的六都及新竹縣市,多數地區售屋所得計算標準調高1至6個百分點,以新竹市、新竹縣竹北市、高雄市楠梓區調高6個百分點最多。
財政部說明,自2016年起實施房地合一稅制,個人交易房地若屬新制課稅範圍,應以實際成交價格為基礎計算交易所得課稅;若非屬新制課稅範圍,可適用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申報課稅,但未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未提供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或稽徵機關未查得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者,按財政部公布標準計算所得。
財政部指出,包括台北市成交金額7千萬元以上、新北市6千萬元以上及其他地區4千萬元以上的高價住宅,交易所得計算標準並未調整,以查得的實際房地成交金額,按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的比例計算房屋收入,再以該收入的17%計算出售房屋的所得。
不過,考量部分地區新建案交易熱絡帶動當地整體房市價量上揚,或因所得額標準已多年未調整,而與實際交易情形有相當差距等因素,財部政調增部分地區的所得額標準1至3個百分點,以反映地區差異及市場行情。
六都中,台北市調增1個百分點,依房屋評定現值44%計算;新北市調增1至五個百分點,以三峽及萬里調高5個百分點最多;桃園市也調高1至5個百分點,以龜山及平鎮區調高五個百分點最多;台中市同樣調高1至5個百分點,以西區、北區及烏日區調高5個百分點最多;高雄市則調高1至6個百分點,以楠梓區調高6個百分點最多;新竹市全面調高6個百分點,新竹縣竹北市也調高6個百分點。另外,宜蘭縣宜蘭市調高3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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