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廣告市場遭Google、Meta壟斷,新聞業盼數位平台付費使用新聞,對此政府目前採立法、協商雙軌並進。(路透檔案照)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數位廣告市場遭Google、Meta壟斷,新聞業盼數位平台付費使用新聞,對此政府目前採立法、協商雙軌並進。學者表示,此舉可促使雙方坐上談判桌,早日完成協商、達成協議。學界和立委都呼籲,主責此議題的數位發展部應儘速提出專法。
民進黨立委范雲15日召開公聽會,宣布將在本會期內提出新聞議價法草案,力拚一讀通過;數位發展部也表示,會積極協助新聞業與平台協商,雙邊第2輪協商將於3月中啟動。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也將提出相關草案,她強調,「政府不能插手雙邊要怎麼分潤、比例多少,而是要回歸市場商業機制」,讓廣告收益的演算機制透明化;此外,政府要如何規範強制力,假如一方不遵守該怎麼做,數位部應該要有想法,儘速提出法案。
政大法律系教授王立達表示,草案如果能和議價談判雙軌同步推動,可以促使雙方儘快坐上談判桌,早日完成付費協商,達成具體協議。他呼籲數位部、媒體公學會一起投入這部專法的立法工作,才能為雙方議價提供堅實的法律後盾。
澳洲2021年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為全世界樹立典範,不過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羅世宏分析,澳洲的新聞業結構特殊,集中化程度世界少有,少數媒體大亨在澳洲及全球享有「喊水會結凍」的影響力,擁有澳洲政府跨部門的全力相挺。因此,澳洲模式恐怕難以在民主國家輕易複製。
但他仍支持政府儘速立法,羅世宏說,雖然澳洲模式不一定是最佳政策方案,由於國內缺乏其他政策方案的討論,所以支持國內立即啟動參採澳洲模式的立法行動,以激發更多其他方案的研議。
羅世宏也建議,除了積極展開立法倡議行動,政府可研商更多拯救新聞業的公共政策選項,例如「新聞消費券」、「新聞基金」等,以避免台灣新聞業快速凋零,難以善盡健全民主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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