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今天就「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召開公聽會,邀集相關代表與會,討論如何建立最適合我國環境的平台與媒體分潤機制。(記者徐子苓攝)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數位廣告市場遭Google、Meta壟斷,國內首場「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公聽會今(15日)召開,數位部在會中表示,後續將積極協助新聞業與平台協商,並持續研議法制政策,把立法納入選項。據了解,新聞業與平台的第2輪協商將於3月中啟動。
3位立委范雲、張廖萬堅及林楚茵今天就「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召開公聽會,邀集相關代表與會,討論如何建立最適合我國環境的平台與媒體分潤機制。該議題延燒多年終於進入立法程序,首場公聽會備受關注。
公聽會議程分為5部分,由3位立委、主責此議題的數位發展部、代表產業資方的媒體公會、代表產業勞方的媒體工會和專家學者等5方輪番發言。然而,數位平台包含Google、Meta,並未派出代表與會。
數位部分享「國內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共榮發展現況與規劃」,數位部數位產業署專委陳慧慧表示,行政院在2021年組成跨部會的協調小組,至今已召開5次會議,並在去年12月推動平台業者與新聞媒體展開首輪協商。
陳慧慧指出,數位部後續有2方面的規劃,第1是「積極協助新聞產業進行協商」,數位部將依據首輪協商結論,持續與平台方溝通,儘速提出具體的共榮方案;並由新聞業主管機關通傳會(NCC)和文化部協助新聞業形成共識意見,以利與平台方協商,並協助追蹤雙方協商進度。
陳慧慧強調,數位部將邀集雙方進行第2輪對話會議,協助溝通與協商,公平會則於必要時協助新聞產業辦理申請聯合行為之豁免。據了解,數位部規劃第2輪協商於3月中進行,但尚須跨部會討論確切日期。
第2是「研議法制政策」,各國對這類議題的處理方式不同,如歐盟、澳洲先後修訂著作權指令或制訂「新聞議價法」,數位部將研究相關法律制度與配套,並把立法納入推動策略之一。
針對部分媒體在首輪協商提出「特別基金」模式,陳慧慧表示,因為目前國際上還未有針對新聞議價的特別基金制度,數位部將持續研議相關法制政策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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