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關日前查獲旅客攜帶人民幣47萬餘元入境,因未依規定申報,遭海關沒入。(台北關提供)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日前於台北松山國際機場查獲旅客未據口頭及書面申報,攜帶人民幣47萬6700元(約台幣212萬元)由綠線檯(免申報)通關入境,超過人民幣2萬元限額,涉及違反「洗錢防制法」及「兩岸關係條例」規定,由海關沒入。
台北關說明,根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的人員,出入境攜帶人民幣逾2萬元者,應填具「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現鈔、有價證券、黃金、物品等入出境登記表」,向海關申報後通關;未依規定申報者,依「兩岸關係條例」規定由海關沒入,申報不實者,超過部分沒入。
台北關呼籲,旅客出入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逾限額等值美金1萬元,或人民幣逾限額2萬元、新台幣逾限額10萬元,或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的黃金,或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逾限額等值新台幣50萬元者,應主動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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