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賣廠房無中生有4800萬仲介費 富圓采女董座判刑

2022/08/08 17:48

已歇業的新竹科學園區富圓采科技因長期虧損出售廠房。(資料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已歇業的新竹科學園區富圓采科技因長期虧損出售廠房,董事長郭嘉甄(原名郭莉莉)為酬庸多次借款紓困的新日光實質負責人何士棟,竟製作不實會計憑證,佯稱早已委任新日光仲介廠辦買賣,將「仲介費」4803萬轉匯給何,新竹地院依證券交易法背信罪判二人徒刑4年6月,並沒收犯罪所得。

法官審酌郭嘉甄擔任富圓采公司董事長,本應為公司謀取最大利益,竟與何士棟合謀,假借仲介費名目,無端使新日光公司獲取4803萬元利益,掏空公司資產供私人揮霍,造成富圓采重大財物損害,惡行重大。且二人犯罪後非但矢口否認犯行,為掩飾犯行,更提出不實之承諾書、同意書以謊圓謊,於偵查、審理過程中飾詞狡辯,迄今未賠償富圓采公司,全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

檢方起訴指控,郭嘉甄為上櫃公司富圓采科技董事長,何士棟為新日光公司實質負責人,2015年間因富圓采長期虧損,遂由郭女向經濟部委任的中小企業輔導基金會申請介入輔導,並由基金會擔任富圓采資金監控單位,郭女為籌措財源,有意將新竹工業區的湖口廠辦出售,因受銀行團聯合授信合約約定不得以低於7億元,導致遲遲無法售出。

郭女因與何士棟素有私交,便於與何口頭達成協議,如湖口廠辦遲無法出售,則以授信合約規定最低價格賣給何。然而富圓采隔壁的達運精密工業偶然看見該湖口廠辦出售海報,達成9億1500萬元之議價,達運依照契約期程陸續將錢匯入富圓采公司備償專戶內。

郭、何均知富圓采對外負債累累,二人因有多年私交,何且多次借款富圓采紓困,為了酬庸何士棟,由郭女先製作「富圓采公司湖口廠房處分說明書」提出於銀行團,聲稱仲介費為4千多萬元,營造富圓采早已委由新日光仲介湖口廠辦買賣的假象,又製作不實發票會計憑證3張,佯裝該金額確係新日光提供湖口廠辦仲介服務所產生的仲介費。

土地銀行新工分行發現文書有異,與聯貸銀行決議暫時不支付此筆仲介款項。郭女遂自行拿發票到土地銀行台北總行,向總行信託部聲稱確有此筆交易,信託部指示總行債務管理處向新工分行施壓,命令不得再阻擋此筆款項支出,而使4803萬8千元順利轉匯至富圓采營運專戶。郭女又指示將鉅款轉匯入新日光指定帳戶,使富圓采受有重大財產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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