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被保險人被事業單位裁減資遣時,若其勞保年資滿15年,憑藉被裁減資遣等相關證明文件,可繼續加保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今(10)日表示,勞保被保險人被事業單位裁減資遣時,若其勞保年資滿15年,憑藉被裁減資遣等相關證明文件,可申請繼續加保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因該情況續保勞保的勞工,截至今年6月底為止,現有1萬零840人。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指出,近期接獲許多類似詢問,提及被裁減資遣等中高齡勞工,能否繼續加保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勞保被保險人若被事業單位裁減資遣,且勞保年資滿15年,就可以繼續向原投保單位或勞保局委託職業工會繼續加保。
陳美女說明,這類續保勞保普通事故保險的被保險人,其投保薪資分級仍是採原投保單位退保時候的級距;由於沒有了雇主負擔保費,因此勞保費分擔比例為8:2(勞工:政府)。這類續保多會以個人為單位參加裁減資遣繼續加保,目前僅有12人是由職業工會代辦投保。
續保勞保普通事故保險的勞工,必須在原投保單位離職退保日起2年內辦理續保手續,續保期間傷病給付不能請領,因為該筆給付目的是使勞工傷病期間損失薪資有所補償。申請人若欲辦理續保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必須準備事業單位歇業或被資遣等證明文件申請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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