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統一、群益2度捲入基金弊案 金管會要求「檢討」董總適任性

2021/04/22 21:53

由於統一、群益投信在短時間內2度捲入基金弊案,金管會要求公司董事會必須「檢討」董事長及總經理之適任性。圖右為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 (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針對勞動基金炒股弊案,金管會今天出重手開罰三家投信、合計1350萬元,為投信史上最高罰鍰。此外,金管會更盯上統一、群益兩家投信,強調這已經是第二度涉入基金弊案,要求其董事會必須在三個月內,「檢討」董總座之適任性或應該負起之督導責任。

針對金管會今天開罰涉入勞動基金炒股弊案的三家投信,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直言,投信業為管理眾人資產的機構,屬高度監理之金融特許事業,因此,業務經營應該要建構在誠信的企業文化,與高標準的業務行為準則基礎上。

她強調,投信業應該由董事會負責形塑誠信的企業文化,建構完善的行為規範,才能贏得投資人信賴,以保障投資並維護社會大眾權益。

金管會今天分別開罰復華、群益與統一投信各字450萬元罰鍰,此外,復華投信有3位部門主管、投資經理人及研究員遭解職或停業,群益有3位、統一有4位,合計有10位人員受罰。

其中,蔡麗玲表示,108年曾經對群益投信辦理全權委託業務專案檢查時,當時就發現公司基金經理人,涉及利用他人帳戶與基金,就同一檔股票買賣交易,金管會當時於109年4月21日開罰120萬元、解除基金經理人職務等處分。

結果,群益投信於短期間又再發生投資紀律及內部控制缺失(勞動基金弊案),因此,已經該公司董事會檢討董事長及總經理之適任性或應負之督導責任報會。

而統一投信也有同樣狀況,108年金管會對統一投信辦理全權委託業務專案檢查,也發現上述情事,金管會已於109年6月23日開罰180萬元、解除基金經理人職務,及命令停職總經理一段時間;沒想到又再度發生違規情事。

因此,金管會要求統一投信董事會檢討董事長及總經理之適任性或應負之督導責任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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