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國票金擬併安泰銀 金管會要查董事會決議「有效性」

2021/02/25 20:01

對於國票金昨天通過董事會決議內容,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將瞭解其有效性及適法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國票金董事會昨天在獨董表達異議情況下,仍表決通過授權董事長啟動併購安泰銀;對此,金管會今天回應,已主動向國票金瞭解董事會通過內容,並將評估該決議「有效性」及「適法性」。

國票金想併購安泰銀已傳出很久,其中,2019年9月金管會當時就給了軟釘子,質疑國票金已經花40多億元投資純網銀-樂天銀行,還有多少籌資能力、要如何拿出現金?況且,樂天的日方大股東能夠接受嗎?

不料,就在樂天銀行營運滿月沒多久,國票金又拋出震撼彈,昨天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跟併購對象洽談併購」。

首先,金融機構要進行併購之前,依規定,都會先跟主管機關「溝通」,且進行「預審」,這次國票金事前是否通知金管會?對此,官員直言,事先未向金管會告知,我們也是董事會通過後才知道。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今天已找國票金瞭解董事會決議內容,主要討論有兩案,第1個是授權與樂天修正「合資契約」,以解決競業禁止問題,但樂天是關係人,屬於重度決議,並需要董事出席3分之2,未達法定人數而未過關。第二是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跟併購對象洽談併購,此案獲得通過。

不過,林志吉表示,國票金提供相關資料尚不齊全,後續還要繼續評估兩大問題,董事會決議的有效性及適法性;在有效性方面,在第一個議案「解除競業禁止」沒有通過情況下,要如何去執行第二議案評估併購案,這是否影響到第二個議案的有效性?

在適法性方面,就是有無違背相關法令,例如:董事會討論的兩個議案先經審計委員會,結果委員是2比2,但是否符合證交所稱半數以上同意?不過,證期局官員表示,依證交法第14條之5規定,審計委員會2分之1以上同意,包含2分之1。

金管會官員表示,國票金尚未正式遞案申請併購安泰銀行案,但主管機關仍將就這次董事會決議內容,及後續表現,評估其適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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