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投資都更案反悔判賠2.55億 宣明智兒公司資產遭法拍

2020/10/09 10:27

宣昶有開設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間與華盛營建工程公司、晾舟國際資產管理公司合作,投標新竹市都更開發案,但宣捷卻突中止合作,致使最優申請人資格被取消,華盛因此向宣捷提告,士林地院去年8月判決宣捷應賠2億5500萬元。(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兒子宣昶有開設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間與華盛營建工程公司、晾舟國際資產管理公司合作,投標新竹市東區「復中段」都更開發案,但宣捷卻突然中止合作,致使最優申請人資格被取消,華盛因此向宣捷提告,士林地院去年8月判決宣捷應賠2億5500萬元。

因華盛有提出假執行,宣捷雖表示願提供現金或同額的銀行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為擔保,但由於未特定是哪家銀行的無記名可轉讓定存單,法官認為無從認定其擔保的適當性,因此僅准許宣捷以現金擔保免為假執行,但因宣捷最後未提出2.55億元現金的反擔保,法院因此公告今年10月21日拍賣宣捷擁有的4台動產儀器。

華盛指控,該開發案是宣捷邀約投資,2016年6月三方簽訂標前協議書,由華盛負責營建、晾舟負責規劃設計、宣捷負責營運管理,共同合作投標「復中段」都更案,同年7月獲新竹縣府通知獲選為最優申請人,未料15天後,宣捷卻突然反悔,不願繳交應負擔的1000萬元開發權利金、5000萬元履約保證金,催告也被置之不理,公司無奈只能寄發存證信函中止合作。

華盛主張,宣捷違約害公司繳交的1500萬元保證金被新竹縣府沒收,公司原預期可獲利1億6000萬元,加上懲罰性違金8750萬元,向宣捷求償2億6250萬元。

宣捷反駁表示,華盛出借名義為「復中案」投標,並轉讓權利義務,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破壞招標制度的公平公開程序,影響都市更新事業作業規劃執行品質,衍生市政及民眾公共安全虞慮,已違背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應為無效契約。

合議庭指出,新竹縣政府公開評選時所提出的都市更新事業建議書,其封面將「宣捷集團」字樣以較大字體,獨立列為中間最醒目處,其下並接以「新竹宣捷生活A馬偕 /南門/安慎醫院+B生醫百貨+C健康樂活城」、「宣捷全球生醫矽谷整體BIM建築規劃設計發包監造資產管理國際整合團隊」等有「宣捷」字樣,加上三方合作同意書也指出宣捷有227.5億元以上的資產償債能力,充分揭示三方是競標合作團隊、各自分工,並非華盛出借名義給宣捷以取得標案,因此不採信宣捷辯詞。

合議庭認為,1500萬元代墊的保證金不應計算在懲罰性違約金,華盛求償20億元工程費,按國稅局製訂標準住宅利潤8%為1億6000萬元,而1億6000萬元50%的懲罰性違約金為8000萬元,判處宣捷應賠1500萬元加上1億6000萬元及8000萬元,共2億5500萬元。

對此,宣捷發出新聞稿表示,指公司與華盛2016年簽約合作,惟在締約過程中發現許多不合業界常規的情形,公司內部討論後審慎考量,遂決定停止與對方合作,並寄送存證信函告知。之後華盛曾因涉及觸犯刑事罪嫌,後並登上媒體版面,事後印證公司當機立斷是正確的決定。宣捷強調,該起官司尚未判決確定,兩造不應對外放話,企圖影響法官判決,故對於目前官司進度不多作評論,惟堅信司法,更不受外在試圖針對宣捷製藥營運的意圖與動作所影響,堅信終有一天將還公司清白,集團相關公司業務更未受任何干擾,也希望各界續予以支持。

宣捷製藥董事長宣昶有回應,生技產業本就是燒錢的行業,宣捷製藥向來秉持為謀求全人類健康福祉而努力,如今華盛運用法律手段,企圖讓公司運作停擺,作法可議,實不能苟同。所幸在大股東的全力支持下,才能讓公司的研發業務不間斷,新藥研發屢傳捷報,終能為台灣及全球生技醫療產有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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